一、北京注册集团的条件有七大条件
1、其母公司下面的分公司必须有至少5家,且母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万元以上。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加起来要至少1个亿。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5、集团母公司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6、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
7、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北京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
1、申请人要向工商分局申请登记,领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集团母公司如在工商分局申请登记的,应迁至市工商管理总局办理登记手续。
3、申请人向工商管理总局提交集团母公司的名称变更材料,领取凭据。
4、工商部门接收文件5日内作出决定,一般15日内会对申请的文件和材料进行核实。
5、工商部门审核完毕,申请人要在10日内到工商部门领取集团登记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