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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_食品进口许可证_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2-19 11:28:1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企业好帮手昌宁县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批发、乳制品、奶粉等的销售)奶茶制作,蛋糕制售,熟食制作等

一、昌宁县食品经营许可证意思

  食品的经营范围有:单位食堂、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类食品。

  (一)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二)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三)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四)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五)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六)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七)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八)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

  (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十一)其他类食品,指区域性销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二、昌宁县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已取得主体资格的加盖企业公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忘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2、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五)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其他制度条件。

  (七)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昌宁县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已取得主体资格的加盖企业公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忘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2、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五)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其他制度条件。

  (七)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昌宁县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步骤

  1、准备下列材料,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5、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6、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昌宁县食品经营许可证视频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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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食品经营许可证拓展内容

  食品卫生许可证

  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卫生许可证可适用的行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主体,包括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也包括职工食堂、食品商贩等。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拓展内容

  食品卫生许可证

  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卫生许可证可适用的行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主体,包括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也包括职工食堂、食品商贩等。

  企业好帮手免责声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方法仅供参考用,不作为实际办理的依据。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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