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部审计相比,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财务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两者均是审 计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门。
内部审计具有预防性、经常性和针对性,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对外部审计能起辅助和补充作用;而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又能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所处的地位不同,它们在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和公证作用方面又有较大的差别。
(一)二者的共同点。
1.审计方法基本相同。
因为,不管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现场查证中,基本上都要使用审阅、核对、复核、重新计算和统计抽样等常规的审计方法来发现问题;
2.审计程序大同小异。
常用的顺查法和逆查法以及进驻被审计单位前的通知、进驻时的见面会和结束现场后的座谈会,这些基本程序也都差不多;
3、审计依据基本接近。
内、外审计常用的法规依据一般都有:《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现金管理条例》、《会计准则》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等(以下简称“常用法规”);
行为依据也要有:审计通知或业务约定书等,名称虽然不同,但作用和意思都差不多;
(二)二者的联系。
二者的联系主要是:内部审计的结论,往往是外部审计在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时不可缺失的部分;而外部审计中发现问题和调帐意见以及《管理建议书》(或者是处罚决定)又成为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
1、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4、业务范围不同。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
5、审计标准不同。内部审计的标准是非法定的公认方针和程序,如IPPF;外部审计的标准是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6、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同。内部审计要求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水平,由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的,改善机构运作并增加价值,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扩展资料
审计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谨慎决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
包括业务约定事项、审计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审计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接受业务委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可审性;决策是否考虑接受委托;商定业务约定条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二、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十分重要,计划不周不仅会导致盲目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浪费有限的审计资源,增加不必要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
一般来说,计划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等。计划审计工作不是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所谓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必要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许多关键环节做出职业判断提供了重要基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
一般来说,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确定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以及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等。
四、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 (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
因此,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后,应当运用职业判断,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五、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财务报表所有循环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后,还应当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所获取的各种证据,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形成适当的审计意见。
本阶段主要工作有:审计期初余额、比较数据、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考虑持续经营问题和获取管理层声明;汇总审计差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财务报表;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评价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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