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根据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一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三是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1、查看营业执照。正规选择的公司都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如果连营业执照都没有,那么肯定是不能信任的!
2、查看“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一般的纯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都要有财政局颁发的“代理记账资格许可证书”!
3、查看办公环境。正规代理记账公司都有自己买下或租用的固定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如果没有办公场地,这样的公司业是不能信任的!
4、查看公司人员。纯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一般规模都不大,人员不多,但是起码的工作人员是应该具备的,如经理(一般是公司所有者)、外勤(负责取送资料)、记账会计(做账)、审核会计(审核)等!
5、查看硬件设备。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深入发展,基本上电脑做账已经取代了手工做账!所以一般代理记账公司应该有专门用于做账的电脑,并安装了相应的财务软件,配备打印机、读卡器等相关设备!有些地区公司的电脑应该能接入互联网,以便进行网上报税等业务!
6、查看做账总负责人的资质。一般来说,做帐会计只要是财会相关专业即可,经验和学历业有一定影响,但主要是个人能力!而负责最后把关的总负责人一般要求比较高,财政部门要求为中级会计师,熟悉各个行业,防止为企业做错账!
收费标准
1 小规模 200元/月起
2 一般纳税人 400元/月起
一般客户需要准备资料:
1.收入发票:记账联;
2.成本发票:购货发票、原材料发票、提供劳务服务发票;
3.费用票:如餐费(收入的5‰或者全部餐费的60%,取较低)、话费、汽车油费、差旅费(如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打车票、旅馆费等)、办公用品、交通费、房租费、物管费、机器设备费(以上票据除定额发票外抬头需公司名称)等;
4.银行单据:每月用回单卡到开户行或网上打印对账单和回单(如提现、转账、与银行发生业务的所有票据等);
5.员工工资表:公司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等;
6.其他原始单据(如:借款合同或单据、还款合同或单据、委托收款合同或单据等)。
1. 现金单据:如办公费、差旅费、房租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
2. 银行单据:如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等;
3. 发票:当月1日——31日期间的所有发票;
4. 员工信息:公司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等;
5. 其他原始单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一)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二)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
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顾贵平 | 经营状态 | 开业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
曾用名 |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3MA6KLUT74G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30103MA6KLUT74G |
纳税人识别号 | 530103000401253 | 组织机构代码 | MA6KLUT7-4 |
登记机关 | 商务服务业 | 成立日期 | 2017-05-17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联系电话 | 13211624669 |
行政区划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 邮箱 | 2621247577@qq.com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环城北路与万华路交叉口天宇创智中心17楼1705 | ||
经营范围 | 代理记账;工商事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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