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3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2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适用范围
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具体适用方法如下表所示:
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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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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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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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通知要求对合并报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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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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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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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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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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