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收入,是指用每个时期的实际美元数量度量的消费者的收入.除了工资薪酬货币收入还包括福利薪酬之外的货币的收入,如纯自我雇佣收入、利息、股息、租金收入、特权或版税收入、基金(证券)收益、社会保障金、社会补助金、退休金等其它金钱收入.
我们先明确一下虚拟货币(不包括购买正规网站服务的虚拟货币,如Q币等)的本质,是一种虚拟商品,并且绝大多数的虚拟货币价值几乎为零,国家央行对虚拟货币监管严格、明令禁止,以虚拟货币为金融创新的投资噱头多为骗局.
其次,在我国境内存在的虚拟货币融资与交易服务有多重风险,包括:法律风险,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
学会计的都知道,会计报表列示的资产都必须是有价值的,虚拟货币只是一组电子代码,理论上讲,发行货币的公司可以发行无限大额的虚拟货币,而不需要任何成本,如果虚拟货币可以确认为资产,进而要确认其价值,那公司就可以把自己的资产无限放大,这显然是不能允许的.所以虚拟货币不能确认为资产.
企业确认收入有一个重要前提是交换,即出售了商品或提供了劳务.用户拿现金换来了虚拟货币,但虚拟货币不是资产,也不是用户付钱的真正目的(真正目的是买书).在用户还没有用虚拟货币结算买书之前,公司是不能把这笔钱确认为收入的.
出售虚拟货币换来的现金应暂挂预收账款科目.
上文讲诉了虚拟货币收入属于正常收入吗,这个不是正常的收入,我国目前明令禁止任何虚拟货币交易,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相信就上述内容大家也都有所了解了,我们一定要谨慎处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
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
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
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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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
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个[2008]245号):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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