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金额必须一致的,否则是虚开发票.
合同金额高出发票金额 税务局就说是偷税漏税;
合同金额低于发票金额 税务局就说是虚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依据合同约定的发票条款,核查收到或供应商拟开具发票,这个利益对公司而言是比较大的,同时也体现了风控、合规、财经法纪等多个维度的事项,还映射出公司领导层对财务规律的尊重程度,侧面反映了财务人员的执纪能力及在公司的地位.
合同是经过评审的,是内控严密的标志,取得的发票与合同约定的发票形式、税率、金额等相符,是合同实施质量的体现,是合同双方诚信的体现.
现实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合同与发票错配的情况,合同约定的发票与实际取得的发票不一致,这种事情往往背后是一方偷逃税款造成的,在税上牟利,这是许多企业铤而走险的基本特征.
【案例】
2017年,某公司采购机器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开票时供应商开具3%的劳务费发票.接收此发票会造成进项税流失,同时固定资产账缺少该机器人,与工艺路线存在偏差.其他的间接损失,暂不考虑.
发票、合同、资金、物流等多流合一,是涉税业务管控的核心,也是税局监管的重点,开具的发票与合同约定的发票存在差异,必然存在一方偷逃税款.
关于发票金额与合同不一致是否可以解答先到这里,在增值税发票金额跟货物合同金额不一致的时候,最好是能够进行纠正,让两者能够一致.实务中处理销售或是采购事宜时,实际采购或销售的数字都需要跟开发票的数额是一致.
发票单位与合同不一致
合同金额应该与发票金额一致,如果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话,应该是分月开的,如果说总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那么就是违法的
一般来说,应该是单单一致的但是只要不超过合同的金额,大体上就没有问题了
工程结算时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的情况下工程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可能一致,因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在先、工程施工在后,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多...
购房发票与购房合同金额不一致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两个材料是相互佐证的不一致你产证都办不了
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可以重新定,税务稽查一般只看发票,很少看合同,不过哪天心血来潮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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