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征增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件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一般是租期和地点.
发票备注栏填写一定要小心
"营改增"之前,税收政策中涉及到发票"备注"栏的,只有一个相关要求,那就是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时,折扣额和销售额必须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注明,如果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营改增"以后,各行各业的经济业务基本上都要通过一张小小的发票来反映,特别是之前的一些行业发票取消,比如建筑业统一发票、货物运输发票、保险业发票等,大量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信息没地方填写.
这种情况下,原先并不为人所注意的"备注栏"关键时候挺身而出,承载了大量的信息披露的工作.
此时,备注再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边缘栏目了,如果忽视了它,分分钟被判断为不合规的发票,不但可能多缴税款,倘若因此又产生了其他经济损失,那更是划不来.
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的内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1.增值税:5%减按1.5%,价税合计金额/(1+5%)*1.5%;
2.城市维护建设税:7%、5%或者1%,以增值税税金为计税依据;
3.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以增值税税金为计税依据);
4.个人所得税:10%,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房产税:4%,按照不含增值税租金的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优惠.
个人代开租赁发票的需要提供资料:
一、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东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另需提供承租方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信息等.
租赁费发票备注栏怎么写?一般如果是房产租赁的话,备注栏就会要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不然就是不合规的,在抵扣报销的时候都是不能用的,而且房屋租赁还有相关的税收缴纳,希望大家反复阅读,牢记于心,在工作中能快速正确处理.
如果是不动产写清楚租赁的房产具体地址!如果是其他写清楚具体物品规格这些!
根据规定,开具出租不动产租赁费发票,只须在备注栏注明该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即可。至于不动产证号,方便就注明,不方便就算了。
需要的。出租房屋,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租赁费发票内容开*****租赁,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备注栏打印用途等。
施工机械租赁费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应该填写项目的具体地址和项目名称、楼号。
租赁发票开具要注明金额,开票事项,尤其是租赁日期,可以在备注栏写明具体从那年那月到到那年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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