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利息出现在借方的意思就是计提利息,即应该收取利息,但仍然没有收到,既然还没有收到,那么自然就是在借方.
应收利息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计提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等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属于资产类的债权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如果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应向对方收取的利息.如果余额为零表示利息已经收回.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利息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以上就是小编对"应收利息为什么在借方"这一问题的解答,应收利息在借方其实就是反应利息还没有收到,所以会计这样处理.本文除了解答此问题之外,还为您整理了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果对您有用的话可以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贷:银行存款(付了钱,银行存款减少,在贷方)二、持有时――现金股利和利息(1)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和利息借:银行存款(收到钱,银行存款增加,在借方)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收...
因为票据利息不是按月收取而是到期一次收取的,而且票据流动性强,利息计入票据便于转让时确定其价值。
应收利息出现在借方的意思就是计提利息,即应该收取利息,但仍然没有收到。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包括购入债券的价款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因为期末利息会由债权发行方付给你。这样购入的时候你肯定要付给销售方这笔钱的呀,只是在期末由债权发行方付给你股利。所以要借记应收利息,贷方记银行存款
应收利息,你这个题目应该是别的企业用的票据支付的利息,所以记得应收票据
新会计准则取消“预提费用”科目后,需要预提费用的,可以通过“预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贷款预提利息,则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处理。你所说的问题,应该是:“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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