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实施细则》上有明文规定: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委托单位当然要给受托单位开发票.受托单位需要交纳增值税.不然的话,税务检查发现后要补税、罚款的.
委托单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受托方也要按规定向购买者开具发票,受托方在收到手续费时要开具发票给委托方.
实际工作中有几种操作方法:
1、受托方直接将10%的手续费作为折扣在票面扣除.如售出商品1000,委托方开票时将100的手续费作为折扣在票面反映,受托方不再开具手续费发票;
2、委托方开全额发票,受托方开具手续费发票(服务业)对抵.
视同买断:
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会计处理该情况下,委托方和受托方如何处理,在14号准则及其讲解、应用指南中均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但根据收入确认的条件,与该商品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因此委托方不能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对于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发出商品的成本,在"发出商品"中核算,因此委托方在发出代销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由于代销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受托方不应作为购进存货处理.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针对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受托方可以设置一些会计科目,在会计科目表中的"代理业务资产" 科目,可以改成"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代理业务负债"科目,可以改成"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由于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代销商品时,收到商品时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因此在视同买断、商品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的情况下,受托方应当采用类似的会计处理.
收取手续费方式:
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在该方式下,只有委托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受托方按照销售商品的数量或价款确认一定的手续费收入.委托方的会计处理为:
发出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受托方转来的代销清单时,借记"应收账款"、"销售费用"科目,按照协议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到代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受托方在收到代销商品时,不作为购进处理,代销商品销售出去后,也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在收到代销商品时,按照协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 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以上就是代销商品的税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吗?代销商品,其所有权仍属委托方.按现行商业会计制度规定,为便于组织代销企业的商品日常核算,将代销商品列为"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同时设立对应的资金来源帐户"代销商品价款"进行核算.
代购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代销关系的确立必须签订代销协议,未签订代销协议应按照正...如有委托方将委托代销商品退回的情况,则应根据情况视同退货处理。
期限超过180天并且没有代销合同。请问,这是否属于代销业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解...如有委托方将委托代销商品退回的情况,则应根据情况视同退货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不征收营业税。以上代销手续费由于与销量、销售金额成比例,冲减当期增值税金像...
在税务处理上,没有规定企业的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条件,一般是以会计处理确认的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