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2、查帐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3、所得税税率: (1)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所得税计算
1、如果你单位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额*税务核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1000*税务核定比例*25%
2、如果你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税费-管理、销售、财务费用)*25%
扩展资料: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动作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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