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均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办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自2010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由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一种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年可以考2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6-9月份。
会计证报考时间
地 区 |
考试时间 |
【江 西】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为9月22号 |
初级会计电算化常年报名考试,具体安排询问当地财政部门 | |
【广 西】 |
上半年:6月21号-30号 下半年:10月8-15日 |
【青 海】 |
上半年:5月5号 下半年:11月19号开始 |
【重 庆】 |
第一次:5月1号至30号 |
第二次:7月1号至30号 | |
第三次:9月1号至30号 | |
第四次:11月1号至30号 | |
【兵 团】 |
5月26号 |
【江 苏】 |
12月15号截止 |
【新 疆】 |
第一季度:4月18号起 |
第二季度:6月27号起 | |
第三季度:9月11号起 | |
【北 京】 |
2012年3月3号开始 |
【浙 江】 |
2012年4月8号 |
【黑龙江】 |
3月至6月期间 |
6月至8月期间 |
|
【陕 西】 |
2012年3月24号 |
【中央机关】 |
上半年:2012年5月26号、27号 |
下半年:2012年11月3号-4号 |
|
【贵 州】 |
上半年:5月21号-6月20号 |
下半年:11月19号-12月19号 | |
【云 南】 |
上半年:2012年3月3号-23号 |
下半年:2012年9月15号-28号 | |
【湖 南】 |
上半年:2012年4月14号-29号 |
下半年:2012年9月8号-21号 | |
【海 南】 |
第一次:3月26号起 |
第二次:10月9号起 | |
【福 建】 |
第一季度:3月5号起 |
第二季度:6月15号起 | |
第三季度:9月10号起 | |
【山 西】 |
3月份考试:3月19号至23号 |
6月份考试:6月25号-29号 | |
9月份考试:9月17号-21号 | |
【湖 北】 |
上半年:6月2号、3号、9号、10号、16号、17号 |
下半年:11月10号、11号、17号、18号、24号、25号 | |
【天 津】 |
第一次:统考6月4号-21号/电算化考试6月25号-7月4号 |
第二次:统考9月11号-27号/电算化考试10月10号-18号 | |
第三次:统考11月份/电算化考试12月份 | |
【安 徽】 |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2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2012年7月上旬至7月底 | |
具体考试号期和地点等事项在考生准考证上明确。 | |
亳州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4月9-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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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
第一次:6月1号 |
第二次:9月5号 | |
第三次:12月3号 | |
【吉 林】 |
第一季度:2012年3月31号-4月1号 |
第二季度:2012年6月30号-7月1号 | |
第三季度:2012年9月22号-23号 | |
第四季度:2012年12月22号-23号 | |
【宁 夏】 |
上半年3月24号起,下半年9月22号起 |
【上 海】 |
2012年2月份-2013年1月 |
【广 东】 |
各市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各市不同,2月份开始 |
【山 东】 |
各市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各市不同,3月份开始 |
【辽 宁】 |
各市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各市不同,2月份开始 |
【河 南】 |
各市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各市不同,3月份开始 |
【四 川】 |
各市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各市不同,3月份开始 |
【甘 肃】 |
各市自行安排时间,考试时间各市不同 |
【内蒙古】 |
各市自行安排时间,考试时间各市不同 |
【深圳】 |
2013年第一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1月4号开始考试 |
会计证报考费用
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会同所在地或具有管辖权的发展改革委和物价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考试收费标准,并及时予以公布。
全国各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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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一报名费每科80元 |
天津:全市统一考务费每科25元 |
河北:统一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次50元 |
湖北:全省统一考务费专业每科45元,电算化60元 |
江苏:统一报考费每科50元 |
安徽:统一收费,报名费用每人每科30元 |
山东:全省统一收费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 |
上海:统一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35元 |
江西:全省统一考试费用每考生30元/科 |
福建:全省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 |
湖南:全省统一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
宁夏:全省统一每人每科收取60元 |
内蒙古:全省统一每人每科80元 |
河南:全省统一考试费用每科40元 |
四川:全省统一考务费每人每卷(科)50元 |
重庆:全省统一报名费每科收费50元 |
贵州:全省统一报名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
广东:全省统一收费每科65元 |
广西:统一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 |
海南:全省统一统考单科收费50元/科 |
陕西:全省统一报名费为60元/人科 |
甘肃:统一考务费每科45元,报名费为每人10元 |
新疆:报名费每考生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 |
青海:报名费每科52元,辅导材料44元 |
云南:专业考务费40元/人/科,电算化60元/人/科 |
黑龙江:双鸭山三科140元 单科45元 |
辽宁:沈阳每科50元,大连每科30元 |
浙江:考试收费每科目35元 |
宁波:法规60元/人次,基础与电算化100元/人次 |
吉林:专业35元/人科,电算化40元/人科,报名10元/人 |
扩展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通常称为理论考。理论考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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