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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跑路监事法律责任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12-04 21:06:3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监事仅监督职责,无经济、刑事责任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扩展资料

  除符合以上“监事或者监事会构成”中所述的要求外,根据《公司法》的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内容;

  (3)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特别义务

  (1)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是挂名监事,但是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挂名的话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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