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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商标如何进行合理利用」营业执照的存在与商标注册矛盾吗?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13 10:36:41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闲置商标存在的意识或许不大,因此企业在企业的经营中也并没有注意到闲置商标的弊端,其实任何东西放久了,其性质都会改变,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有价值的还是无价值的,就比如企业的闲置商标。

一、闲置商标如何进行合理利用

  我国商标注册的企业越来越多,商标注册的难度也增加,但是这完全没有减缓企业商标注册的脚步,也许企业注册商标只是为保护自己的主商标,有些企业注册商标为的是为以后企业的发展作储备商标,无论是哪一种理由,商标在经年累月中就会被冠上闲置商标的标签,因为长久未使用该商标,也有可能会面临撤三的危机。

  闲置商标存在的意识或许不大,因此企业在企业的经营中也并没有注意到闲置商标的弊端,其实任何东西放久了,其性质都会改变,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有价值的还是无价值的,就比如企业的闲置商标。

  其首要存在的弊端是造成资源的浪费,毕竟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是投入了精力去注册的,长期不使用的闲置商标无法发挥其价值,不会对企业有任何的收益,实际上可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构成后来者的不便,之前有说过商标注册难度大是因为注册的商标太多,一不小心就会因为近似核准成功的商标而被驳回,因此对其他企业注册商标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闲置商标假设在三年内未使用很有可能会到被撤销的风险,因为阻碍了其他企业注册商标的途径,其他企业认知到商标已经三年未使用,很有可能会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在先商标,这之后企业对商标的布局将会付诸东流,属实不易。

  所以将闲置商标进行合理利用就是企业在经营中的又一课题。商标转让是使闲置商标发挥最大价值的方式,因为转让人即注册人对自己的商标进行转让,获取转让费弥补了商标注册时候的花费还另外有收益,受让人也不用辛苦的自己设计或者寻找商标注册,不会面临商标驳回的风险。

  另一种处置闲置商标的方式就是商标许可,许可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使用闲置商标,商标将不再闲置,也得到了合理利用,另外还能收获许可费用,一举两得。

  商标的功能在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假设商标长期不使用,商标的作用得不到体现,则之前的商标注册将没有意义,因此闲置商标的合理利用会对商标产生不一样的价值。

二、营业执照的存在与商标注册矛盾吗?

  营业执照的存在与注册商标有矛盾吗?可以先从两者的释义中对其理解,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而商标是企业对外的名片,也就是消费者第一时间会注意到的一个标志,有时候也充当着“品牌”的角色,具有一定价值。

  据悉,商标是全国统一审查,一经注册,全国都享有专用权,所以权利更大一些。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只要在当地没有重复的就可以批准。二者完全不能等价,性质也完全不同。因此,商标注册和营业执照缺一不可。

  主要的就在于两者的区别,营业执照是企业获准专门从事经营的凭证,上面记述了企业名字、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等内容,且营业执照名称就是所谓的“商号”,这是在企业所属当地的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登记完的商号只在所在的工商首府范围内可以独自用于本省,而出了该地域,其他的省市地区仍然可以用同样的名字作为商号,即营业执照是地域性的。

  再来看商标注册,这是让自己的产品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标志,商标名称就是所谓的企业品牌,这是在中国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登记,登记下来的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商标是全国性的,无论是哪个省市和地区的企业或者个人都无法在同样的商品或服务上再登记和您近似于或相同的商标。

  我们通常根据商标买东西,而不是通过识别企业。一般买东西最直接的方式是看哪个牌子,而不是看是哪个公司。商标可以是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或其他重要标志。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商标,但只能有一个营业执照。

  而且商标其实拥有很多的权利,已经经过法律核准的商标,拥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投资权、转让权、禁止权、质押权还有继承权。公司成立之后本来就是通过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盈利,如果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命名受到直接的冲击,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直接盈利运营的产品是一个直接的打击。

  通过这几个方面的对比,营业执照和商标的作用不同,虽然有联系,但各司其职。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专有权。不注册,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成功注册后,就成为侵权人,商标将遭受巨大损失。两者还是需要分开来理解并且熟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49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北京朝阳受理窗口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010-84681512
2 丰台受理窗口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010-63458090
3 石景山受理窗口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一层大厅 010-88796120
4 通州受理窗口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号院1号楼一层商标受理窗口 010-60532520
5 顺义受理窗口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大厅一层B区 010-81460375
6 昌平受理窗口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31号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层大厅 010-69743319
7 大兴受理窗口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政务商事税务大厅 010-81299552
8 怀柔受理窗口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010-60684940
9 平谷受理窗口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2层 010-89985049
10 密云受理窗口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 010-69065282
11 延庆受理窗口 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010-69140544
1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1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厅) 010-8716237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4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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