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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商标切不可取」重庆饮料商标注册中没办法避免的一些障碍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13 15:39:0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饮料是供人或者牲畜饮用的液体,它是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冲调或冲泡饮用的,乙醇含量(质量分量)不超过0.5%的制品,具有解渴、补充能量等作用。

一、山寨商标切不可取

  很多人都会使用山寨商标,也就是打着擦边球的商标,这类商标的话是更加利于品牌的推广,但同时会让人勿认,严重的会影响社会的市场秩序。

  近日,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大白兔注册了十几个近似商标: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很多人会将这些商标误认为是“山寨商标”。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介绍,这里所谓的“山寨商标”,是企业自己注册的“防御性商标”。此举是企业为了避免给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扰,同时也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主品牌。

  “防御性商标”被业内称之为“自己山寨自己”,这个说法倒是挺形象的。为避免他人恶意抢注,企业纷纷先下手为强,注册大量“防御性商标”。例如,小米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等商标。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等商标。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等商标。

  “自己山寨自己”的“防御性商标”能不能起到作用?这当然会有一定的效果,自己企业一下子注册了这么多的类似商标,其他企业就少了模仿的机会,就少了山寨的机会。但是,即使是一个企业能够注册更多的“防御性商标”,也不可能将所有相似的商标都注册完,可见仅仅依靠“防御性商标”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我们退一万步来说,即使“防御性商标”能够发挥很好的防御作用,那也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品牌保护路径,毕竟这不是正常的方式。通过“防御性商标”注册的火爆,我们看到的其实是品牌保护的无力。如果我们的执法能够是不折不扣的,如果我们的制度能够是没有漏洞的,还会有如此多的“防御性商标”吗?“防御性商标”的出现是无奈,更是尴尬。

  我们必须制定一个好的商标注册游戏规则,这个游戏规则要能杜绝“恶意注册”“模仿注册”“山寨注册”。对于这一点,监管部门是能够做到的。一个企业注册商标的时候,这个商标是不是存在模仿、山寨、恶意的性质,是能够判断的。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大对“山寨商标”的打击力度,执法部门严厉起来,维护品牌,保护产权,让模仿者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才是对品牌最好的保护。

二、重庆饮料商标注册中没办法避免的一些障碍

  饮料是供人或者牲畜饮用的液体,它是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冲调或冲泡饮用的,乙醇含量(质量分量)不超过0.5%的制品,具有解渴、补充能量等作用。对于饮料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饮料商标所在的类别涉及的是第30类 - 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3002-茶、茶饮料等,第32类 - 3201-啤酒;3202-不含酒精饮料;以及第33类 - 3301-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在进行重庆商标注册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些无法规避的风险,其实商标注册在获取商标的方式中算得上是比较繁琐的一种,所以要想清楚明白了解注册,就需要知道这个项目中存在的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可以提前想清楚一些问题。

  首先要说的一定是查询时候的盲期,商标查询盲期是肯定会存在的,除非申请人不进行商标查询,但凡进行商标查询,都会存在一段时间的盲期,这段时间内的商标信息是无法查询的。

  如果有人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处于盲期内,那么当提交申请后,那个商标刚好可以被查询,后面注册的商标就会被驳回。这是商标注册的第一个风险,不可规避,但申请人应当进行详细的商标查询,即便不会百分百正确,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第二就是商标近似判断。对于商标查询到的结果,申请人需要进行近似判断,但是因为申请人和代理人及审查员对于商标近似判断的主观意识可能都有不同,因此会造成申请人和代理人觉得商标没有近似,但是依然因为商标近似被驳回的。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是否,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能从概率上来判断。

  第三就是审查员的主观因素。商标审查是人为审查,而且审查员的认知观念不一致,导致很可能对于同一个商标存在多个认知,造成商标被驳回情况。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申请人觉得商标没有任何问题的话。根据驳回理由进行复审。千万不要觉得驳回就是注册失败,很多商标也是通过复审才取得成功的。

  最后就是商标在公告期被异议。商标通过初审后,会有三个月的异议期,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的申请提出异议,异议理由可以是商标和某商标近似、侵犯了某个商标的权益或者是商标属于抢注等。而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让商标申请人进行答辩,然后根据双方的理由和证据做出裁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494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陕西)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宝鸡受理窗口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凤路1号大院东楼一楼大厅 0917-3359853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榆林受理窗口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市民大厦三楼 0912-2330220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汉中受理窗口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台路(中段)350号汉中商标受理窗口 0916-2237690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杨凌示范区受理窗口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1层政务服务中心 029-8701850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西咸新区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咸新区上林路西咸大厦西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 029-33186806
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渭南华州受理窗口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东市场监管局二楼207室 0913-4722780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紫阳受理窗口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政务中心 0915-4428008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4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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