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类商标交易是餐饮住宿商标交易。第43类商标交易包括快餐、面馆、大酒店、快捷酒店、火锅、西餐、咖啡茶馆、自助餐、粤菜、东南亚、海鲜、日韩、养老院、托儿所。餐饮业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于一体,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餐饮的概念主要有两种:一是饮食,二是指提供餐饮的行业或者机构,满足食客的饮食需求,从而获取相应的服务收入。由于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文化下,不同的人群饮食习惯、口味的不同,因此,世界各地的餐饮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第43类商标交易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4301】- 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302】- 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
【4303】- 养老院
【4304】- 托儿服务
【4305】- 为动物提供住宿
【4306】- 单一服务
办理商标交易应注意以下三点:
1、注册商标的转让,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
第43类商标交易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43类商标交易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43类商标交易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小编第43类商标推荐:
推荐:第43类商标交易
地板即房屋地面或楼面的表面层,由木料或其他材料做成。
地板的分类有很多,按结构分类有:实木地板、强化复合木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竹木地板、防腐地板、软木地板以及最流行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等;按用途分类有:家用,商业用,防静电地板,户外地板,舞台舞蹈专用地板,运动馆场内专用地板,田径专用地板等。
在企业好帮手商标百科分类中我们可以得知,地板商标所属类别主要是第19类建筑材料 - 1901-半成品木材、1906-建筑砖瓦。当然另外还有相关涉及的有第第3类-日化用品 - 0303-抛光、擦亮制剂,第6类-金属材料 - 0603-金属建筑材料,第7类-机械设备 - 0752-废物处理机械,第21类-厨房洁具 - 2112-家务用具,第27类-地毯席垫 - 2703-可移动地板用品。
当然,其中的第21类中还有包含【2106】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 洗衣用晾衣架210126,因为涉及到这一分类,所以顺带着提了一下,帮助寻找衣架商标的企业提供便利。
而在漳州商标转让之后,其实还会存在一些事项需要注意,谨记以下几点,有助于企业更好利用已经拥有商标专有权的商标。
①商标核准后应尽快投入使用
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留一些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及照片之类的)。《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②商标本身尽可能不变更
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像把原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③公司变更需要尽快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商标归属权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否则假设公司注销,商标的转让也会困难。
④商标的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拥有者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督促商标拥有者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
⑤发现近似商标应尽快商标异议
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商标注册人在市场中假如遇到近似的商标,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否则假设近似商标被核准注册,很容易消费者就会将两者进行混淆,影响自身商标的声誉。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是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
⑥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还必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⑦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商标自核准注册日期起有效期10年,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随着近年来知识产权在市场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商标也渐渐成为企业竞争的一项要务,商标在消费者的印象中好,就是对企业的肯定,也是积累消费者的一个方式,因此商标核准之后该注意的要点一个都不能拉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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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506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上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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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浦受理窗口 |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139号 | 021-63846699-209 |
2 | 上海静安受理窗口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09号 | 021-56657070转212 |
3 | 徐汇受理窗口 |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 | 021-24092222 |
4 | 上海长宁受理窗口 |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81号 | 021-62122532 |
5 | 杨浦受理窗口 | 上海市杨浦区怀德路600号一楼2号3号窗口 | 021-25031004 |
6 | 上海金山受理窗口 |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8342号4号楼 | 021-67263050 |
7 | 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 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 | 021-33868690 |
8 | 奉贤受理窗口 |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东方美谷18号楼三楼 | 021-67130323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5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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