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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交易的细节注意」可以选择哪家商标转让平台?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16 08:51:0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权变更的过程,转让人成为商标权的受让人。要转让商标,我们需要了解转让商标时的能量、数据准备,甚至数据准备的过程。转让商标时,是否需要选择第三方商标转让平台?

一、企业商标交易的细节注意

  商标交易作为获取商标的一种方式,对于这个过程中的两个主体——转让人与受让人,他们所具备的是不同的想法。就算是转让的过程与注册相对比没有太多的风险,但是有些细节也是不能忽视的,因为本来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到最后可能也会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转让中首先要注意的细节就是商标本身的状态,受让人需要一件商标,是需要将其使用在自己的企业中并且能够拥有法律效力将其他的产品进行区分。显然没有核准的商标则不具备这样的功能,所以对于商标是否注册,注册了是否有核准都是值得受让人在转让进行之前了解清楚的。

  还有就是对于商标注册人是否就是商标转让人这件事,这两者是不是有对号入座。不过也有可能是注册人委托的相关代理人进行协商,这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有些不法分子,在注册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商标进行转让,则会对注册人以及受让人有很深的影响,因此这一点也需要了解。

  商标的有效期是不变的话题,无论是哪件商标,在国内获得核准之后就是十年的有效期,要想商标无限期使用,就是需要每十年去续展才行。而在转让的时候,受让人首先应该明确商标的有效期是否已经到期或者临近到期,这种情况除非是双方已经协商完成,要不然注册人需要先去续展以降低受让人的损失。

  另外还有一些应该注意但是其实不是很常见的商标信息的处理,商标要与核准时候的信息一致,才能享有对应的权利。而且商标的类别也是要与受让人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否则该件商标就不适合企业。

  还有很多的细节需要挖掘,但是至少一些基础的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就就是上述所写,加入还有另外的内容,或许会在下一篇文章补充。

二、可以选择哪家商标转让平台?

  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权变更的过程,转让人成为商标权的受让人。要转让商标,我们需要了解转让商标时的能量、数据准备,甚至数据准备的过程。转让商标时,是否需要选择第三方商标转让平台?

  首先,如何选择商标转让的平台。在商标法中,有相关规定。例如,商标转让的方式可以由商标局的商标所有人处理。另一种是国家商标局认定的商标转让代理机构。商标转让人可以将商标转让委托给商标转让代理平台,商标受让人可以购买商标。这种方法相对自决的方式更适合忙碌的商标拥有者。

  其次,商标转让平台将进行什么样的商标转让流程。商标转让的基本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公告、出具转让证明,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或协议;商标持有人进行商标公证,一般在3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取得商标申报公证书;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商标局,缴纳商标转让费1000元;商标局在一至两个月内出具受理函,开始审查;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至8个月内发布公告,并向双方颁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

  然后,商标转让平台转让商标时,商标转让人应准备什么样的商标转让信息。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者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公证处商标申报公证书由当地商标局规定;代理公司经营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将商标用于商品的,属于违法行为。每次商标转让不需要公证书。必须按照商标局的要求编制和提供。但是,一般来说,如果转让商标的价值比较大,或者在审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商标局一般都会要求出具公证书。这时,双方都需要转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以上是商标转让平台转让商标时需要注意的三个重要问题。首先是商标转让方式的选择和选择商标转让平台的主要原因。其次,商标转让平台作为商标转让代理时,需要关注商标转让的过程,以及商标转让准备的材料。另外,对于受商标委托的商标代理平台,在双方完成商标转让手续前,需签署商标转让平台提供的商标转让协议,以确保商标转让双方对商标转让后的商标转让权发生争议。如果您想申请商标或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平台,我们拥有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将帮助您避免各种商标纠纷。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298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上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黄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139号 021-63846699-209
2 上海静安受理窗口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09号 021-56657070转212
3 徐汇受理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 021-24092222
4 上海长宁受理窗口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81号 021-62122532
5 杨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杨浦区怀德路600号一楼2号3号窗口 021-25031004
6 上海金山受理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8342号4号楼 021-67263050
7 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 021-33868690
8 奉贤受理窗口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东方美谷18号楼三楼 021-6713032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8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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