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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火烟火第13类商标买卖」商标遭到异议了怎么办?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16 09:40:24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不合法,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一、军火烟火第13类商标买卖

  军火烟火包括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军火,指军队用的一切武器和弹药的总称。武器包括飞机、军舰、坦克、装甲车、各种轻重型武器等等。烟花又称花炮、烟火、焰火,中国劳动人民较早发明,常用于盛大的典礼或表演中,而现代全中国以及到全世界唯一能在同天同活动里施放烟花的活动则为跨年(除夕夜)活动。

  我们所熟知的第13类商标买卖烟火品牌有浏阳花炮,东信烟花,庆泰花炮,熊猫烟花,红鹰,大围山。

  【注释】

  第十三类主要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火柴(第三十四类)。

  第13类商标买卖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1301-火器,军火及子弹

  1302-爆炸物

  1303-烟火,爆竹

  1304-个人防护用喷雾

  温馨小提示: 第13类商标买卖应提交的文件:

  1、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转让人和受让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非必须文件)。

  4、转让人和受让人盖公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代理机构提供)。

  第13类商标买卖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13类商标买卖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13类商标买卖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小编第13类商标推荐:

二、商标遭到异议了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做?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不合法,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过程:

  [1]专业分析:由专业顾问、律师为您分析案件,提出异议答辩方案。

  [2]撰写材料。用户同意异议抗辩方案后,由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撰写案件,整理证据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后同日提交。

  [4]进度跟踪,顾问将监控申请进度,并主动向客户反馈状态变化的每一步。

  [5]商标局应当在12个月和18个月内审理异议案件。

  基本资料

  1、形式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

  (3)商标异议申请书,加盖公章

  2、证据材料

  (一)你与被异议商标所有人有一定关系的证据。异议申请的重要原因是恶意抢注被异议商标。证明恶意,必须证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人知道申请人对该商标享有优先使用权。可以通过合作协议、意向书、会议记录、发票等方式证明双方有合作关系;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异议商标的所有人与申请人有其他关系,如亲属、朋友、同学等,同一地区的同行竞争者等。

  (二)引用商标的宣传证据:宣传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商标标识的宣传页、网络、报纸、电视广告图片、广告视频、音频文件以及上述广告购买合同、票据等。

  (三)引用商标的使用证据:使用证据包括该商标的商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商业文件、名片、办公室装修以及与上述使用证据相对应的印刷、装潢合同、票据等。

  (四)持异议的申请人或者其引用的商标取得的荣誉证书,有信誉的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者社会团体颁发的企业或者品牌的荣誉证书和牌匾。

  (五)异议申请人的商标保护证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受理收据或证明。

  (六)近几年有参考商标的产品销售合同、票据、物流单证等经济证据。

  (七)其他证据

  ①厂房、仓库、生产车间、办公区照片。

  ②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照片及媒体报道。

  ③企业关心员工,丰富员工生活照片和资料。

  ④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和品牌影响力的证据。

  注:以上证据可提供原件、原件照片或复印件、公司公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核心证据应当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增强其证明力。

  如果您想更多地关注商标转让相关事宜,请到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浏览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330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湖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武汉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 027-65770752
2 襄阳受理窗口 湖北省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襄阳市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 0710-3757109
3 宜昌受理窗口 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城东大道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0717-6340059 0717-6851455
4 黄石受理窗口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颐阳路167号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6215276
5 十堰受理窗口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商标受理窗口 0719-8694338
6 荆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716-8523818
7 荆门受理窗口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24号 0724-6701276
8 鄂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 027-60858532
9 孝感受理窗口 湖北省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东一区12号窗口 0712-2281567
10 黄冈受理窗口 湖北省黄冈市路口镇永安路特1号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713-8123216
11 咸宁受理窗口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8号 0715-8126370
12 随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58号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6室 0722-3598958
13 恩施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3楼 0718-8110979
14 仙桃受理窗口 湖北省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 0728-3335920
15 天门受理窗口 湖北省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809 0728-5364801
16 潜江受理窗口 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28-6955761
17 神农架受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常青路52号 0719-3332057
18 武汉自贸区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D区 027-67880156
19 襄阳自贸区受理窗口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无锡路高新政务服务中心 0710-2399250
20 宜昌自贸区受理窗口 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0717-662381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8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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