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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的必要性测试」如何转让第6类商标?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16 14:33:4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无论是高层建筑还是地铁线路都需要钢铁工业的崛起。很多企业选择获得注册商标,但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不太稳定,因此选择了商标转让。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必要性测试

  商标注册总是在面临不同的风险,在还没有核准之前,因为没有法律的小类,只能防止近似的商标注册却不能防止其他企业可能存在的侵权。所以在商标被驳回的那时,需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呢?其实商标驳回越来越常见了,申请人在得知商标驳回时,应冷静思考商标驳回原因,仔细考虑复审是否有必要。

  其实在实践中,很多商标是具有一定设计特征的,但还是被驳回了,那时因为商标审查毕竟也是认为的审查,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具有较高的主观判断性,审查员的专业以及接触方面也有可能有差异,从而同一个商标上得出不一样的结果。

  所以当商标因为近似被驳回时,可以进行复审,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商标局在审查时是根据递交的资料,不会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但是在驳回复审中,商评委会考虑这一方面,所以商标复审成功几率还是有的。

  商标被驳回复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在市场上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该申请商标所归属,有了唯一性和相对关系。而且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自己原创,显著性较高,与已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别,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含有的近似因素并不能起决定作用,商标自身具备显著性,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和在先商标构成要素、显著性部分、含有等方面的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所以不构成近似。申请人还可以将各方面的具体区别进行详细说明,增强说服力。

  由此来看,商标驳回之后并不是万念俱灰的时候,很可能在复审的时候,因为其显著性以及在市场中使用的频率,从而就通过了。这样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可以的话,在驳回的状态下进行复审也是有必要的。

二、如何转让第6类商标?类别包括什么内容?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无论是高层建筑还是地铁线路都需要钢铁工业的崛起。很多企业选择获得注册商标,但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不太稳定,因此选择了商标转让。那么如何转让第6类商标呢?

  第6类商标转让

  一、第6类商标的主要类别是什么?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材;移动式金属建筑;轨道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非电缆;五通、金属小五通;金属管;保险箱;矿石。主要包括未经加工或半加工的普通金属和简单金属制品。

  此类别不包括:

  [0601]普通金属及其合金、板材、各种型材(不包括焊接和铁路金属材料)

  [0602]普通金属管及附件

  [0603]金属建材、活动金属建筑(不含建筑五金)

  [0604]铁路金属材料

  [0605]非电力电缆和电线、网和皮带

  [0606]电缆用非电气金属附件

  [0607]钉子和标准紧固件

  [0608]家具和门窗用金属配件

  [0609]日常硬件

  [0610]非电子锁

  [0611]安全,金属

  [0612]金属器具、金属五金(非机械零件)

  [0613]金属容器

  [0614]金属标牌

  [0615]动物用金属制品

  [0616]焊接金属材料(不包括塑料焊丝)

  [0617]锚、系泊金属浮船坞、金属锚桩

  [0618]医院用手铐、金属识别手镯

  [0619]金属叶片

  [0620]金属厂保护器

  [0621]野兽陷阱

  [0622]普通金属艺术品,青铜(艺术品)

  [0623]矿石,矿石

  [0624]金属棺材(埋葬用),金属棺材扣件,金属棺材设备

  二、第6类商标转让流程

  1.选择正确的商标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

  3.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将副本提交商标代理机构

  4.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的材料

  5.商标局应当进行商标审查,受理后发给受理通知书

  6.经审查无异议,商标转让成功

  以上是第6类商标转让的过程。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如商标是否符合转让条件、商标是否属于转让人等,尽量选择一个可靠的商标转让平台进行商标购买。在众多的商标转让平台中,企业好帮手商标网的资源更加丰富,信息量也很大。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求,你可以去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看看。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360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上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黄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139号 021-63846699-209
2 上海静安受理窗口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09号 021-56657070转212
3 徐汇受理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 021-24092222
4 上海长宁受理窗口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81号 021-62122532
5 杨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杨浦区怀德路600号一楼2号3号窗口 021-25031004
6 上海金山受理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8342号4号楼 021-67263050
7 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 021-33868690
8 奉贤受理窗口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东方美谷18号楼三楼 021-6713032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8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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