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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类商标交易」品牌商标购买转让是不是很容易?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18 15:09:1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转让是许多企业获取商标的常用方式。与注册商标相比,商标转让的优势更多地体现在其速度和时间上,其次是起点。因为转让的商标已经被权利人使用和推广,所以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知名度。

一、第10类商标交易

  第10类商标交易是医疗器械商标交易。第10类商标交易包括口罩,辅助器材、按摩器,医疗器材、成人用品,情趣内衣、奶瓶,奶嘴、矫形用品。医疗器械指的是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目的是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妊娠控制;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第10类商标交易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1001】- 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器械及仪器

  【1002】- 牙科设备及器具

  【1003】- 医疗用电、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1004】- 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1005】- 奶嘴,奶瓶

  【1006】- 性用品

  【1007】- 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1008】- 矫形矫正用品

  【1009】- 缝合用材料

  办理商标交易应注意以下三点:

  1、注册商标的转让,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

  第10类商标交易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10类商标交易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10类商标交易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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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牌商标购买转让是不是很容易?流程是什么?

  目前,商标转让是许多企业获取商标的常用方式。与注册商标相比,商标转让的优势更多地体现在其速度和时间上,其次是起点。因为转让的商标已经被权利人使用和推广,所以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知名度。商标被收购后,商家的经营场所将无形中得到改善,利润将更快地实现,这离成功还有一步之遥。

  商标转让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多数商家都会选择一个商标转让平台来完成整个转让过程。但也有很多企业更愿意自己私下转账。办理和完成商标转让,大致需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

  1.商标的价值评估。无论是商标的所有人还是购买人,在转让商标前,商家必须首先对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商标的转让价格。但这一过程并非特别容易完成。通常需要专门人员根据相应的评估因素制定合理的转让价格作为参考。过高的价格往往会吓跑买家,过低的价格会让商家感到损失,只有合适的价格才能让双方商家都愿意接受。

  2.双方签订合同,准备资料,填写转让申请表。商标权的转让,最终由商标局决定。但在此之前,企业双方都需要隐性信息来准备提交申请。其中,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商标证、双方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完成的商标转让申请,然后提交商标局进行下一阶段的商标转让。

  3.完成商标转让。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后,依次办理《商标注册证》的受理、审查、公布和签发手续。一个商标在6至8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转让手续。但如果被驳回或发生其他意外事件,时间可能要长得多。

  商标转让通常伴随着风险,特别是对于那些私下转让商标的人。如果不熟悉商标转让过程,应在知识产权老师或机构的陪同下完成转让,以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商标的转让,我们建议您到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企业好帮手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他们会根据每个人的需要,找到更适合行业发展的商标,并保证申请人在商标转让中避免任何风险问题。与自有商标自行转让相比,平台的工作人员会发更加专业的根据标准流程来进行商标相关事宜的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43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北京朝阳受理窗口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010-84681512
2 丰台受理窗口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010-63458090
3 石景山受理窗口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一层大厅 010-88796120
4 通州受理窗口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号院1号楼一层商标受理窗口 010-60532520
5 顺义受理窗口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大厅一层B区 010-81460375
6 昌平受理窗口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31号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层大厅 010-69743319
7 大兴受理窗口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政务商事税务大厅 010-81299552
8 怀柔受理窗口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010-60684940
9 平谷受理窗口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2层 010-89985049
10 密云受理窗口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 010-69065282
11 延庆受理窗口 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010-69140544
1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1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厅) 010-8716237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9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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