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百科

「第39类商标买卖」商标的无偿转让需要缴税吗?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0 09:31:1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转让的含义是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然后通过买卖的方式将特定商标转让给受让人。在此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转让程序签订协议。用于转让的商标也有法律利益。转让人享有合法注册商标的权利。

一、第39类商标买卖

  第39类商标买卖是运输贮藏这个大类,一共分为快递旅行,导游、汽车出租、运输,搬迁、仓储这几个小类。快递行业作为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带动产业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经济附加值高、技术特征显著等特点。它将信息传递、物品递送、资金流通和文化传播等多种功能融合在一起,关联生产、流通、消费、投资和金融等多个领域,是现代社会不可替代的基础产业。中国的主要快递机构有:跨越速运、顺丰速运、邮政快递、高铁速递、宅急送、中通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百世快递、韵达快递、国通快递、天天快递、快捷速递、速尔快递、全峰快递、全一快递、大亿快递、如风达、能达快递、德邦物流、优速快递、京东快递等多种快递运营。

  【注释】

  第三十九类主要包括将人、动物或商品从一处运送到另一处(通过铁路、公路、水上、空中或管道)所提供的服务和与此有关的必要服务,以及货栈或者其他建筑物为便于看管、保存商品所提供贮藏的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供运输者使用的由车站、桥梁、火车渡轮等公司提供的服务;

  ——租赁运输车辆的服务;

  ——与海上拖曳、卸货、港口和码头运转、营救遇险船只及其货物有关的服务;

  ——发货前的包装和打包业务的服务;

  ——经纪人及旅行社提供旅行或货运情况的服务以及提供价目、时刻或运送方式情况的服务;

  ——运输前检查车辆或货物的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与运输企业广告有关的服务,如散发广告传单或无线电广告(第三十五类);

  ——由经纪人或旅行社提供的发行旅行支票或者信用证的服务(第三十六类);

  ——人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商业、火灾或生命)保险服务(第三十六类);

  ——维修车辆的服务,以及维修用于运输人或货物的运输工具的服务(第三十七类);

  ——由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预定旅馆房间的服务(第四十三类)。

  第39类商标买卖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3901- 运输及运输前的包装服务

  3902-水上运输及相关服务

  3903-陆地运输

  3904-空中运输

  3905-其他运输及相关服务

  3906-货物的贮藏

  3907- 潜水工具出租

  3908-供水电气服务

  3909-水闸管理服务

  3910-投递服务

  3911-旅行安排

  3912- 单一服务

  快递商标推荐:【圆速,ROUNDSPEED】

  商标编号: 39-A008

  所属类别: 39运输贮藏

  专用期限: 2018-02-28 / 2028-02-27

  类似群组: 3905,3910,3902,3906,3907,3904,3901,3903,3911

  注册范围: 汽车出租,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游艇运输,贮藏,潜水服出租,空中运输,商品包装,运输,汽车运输,安排游览

  温馨小提示: 第39类商标买卖应提交的文件:

  1、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转让人和受让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非必须文件)。

  4、转让人和受让人盖公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代理机构提供)。

  第39类商标买卖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39类商标买卖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39类商标买卖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进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在进行商标交易转让过程必须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备案。

  2、进行商标交易转让的时候,商标的持有者要将所拥有的所有近似的商标或是相同该商标全部转让给商标受让方。

  3、商标的商标持有人要将自己注册商标的所有商标权都转移给商标的受让人,如果只转让部分商标权的话,以后很容易发生商标交易纠纷的问题。

  4、如果双方是交易专业性比较强的商标类型,比如医药类,报刊期刊或是在香烟方面的商标之类,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使用,才能够将通过商标交易获得该商标,投入到日常的商业使用中。

  5、进行商标交易的时候,持有人曾经把该商标允许过第三方许可使用的话,就必须要经过第三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将该商标转让给商标受让者;

  小编第39类商标推荐:

  推荐:旅行商标转让

二、商标的无偿转让需要缴税吗?

  商标转让的含义是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然后通过买卖的方式将特定商标转让给受让人。在此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转让程序签订协议。用于转让的商标也有法律利益。转让人享有合法注册商标的权利。由于商标转让过程中的资本交换和交易,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作为转让方的商品进行交易,获得自己的个人收入,因此商标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需税额根据商标转让定价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本条例规定的无形资产或者出售不动产,应当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1993]149号),无形资产转让的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和商誉转让。

  商标所有权的转让,依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营业税。从法律角度看,商标转让如果有经济效果,就需要按一定比例称之为税收。但是,如果在无偿转让中没有利益,就应该是赠与行为,并签订赠与合同。无偿转让不需要缴税。

  商标不仅是一种知识产权,而且是一种无形资本。需要原持有者的同意,受让方才能获得相应的品牌效应和市场价值。在无偿转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例如,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证明转让是无偿赠送,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商标转让的风险。由于无偿性,在内容上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但有必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规则。过程。无论是否存在资金交易,均需提交商标局审批,否则所有权益条款均视为无效。商标转让代理详情请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46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湖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武汉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 027-65770752
2 襄阳受理窗口 湖北省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襄阳市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 0710-3757109
3 宜昌受理窗口 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城东大道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0717-6340059 0717-6851455
4 黄石受理窗口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颐阳路167号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6215276
5 十堰受理窗口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商标受理窗口 0719-8694338
6 荆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716-8523818
7 荆门受理窗口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24号 0724-6701276
8 鄂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 027-60858532
9 孝感受理窗口 湖北省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东一区12号窗口 0712-2281567
10 黄冈受理窗口 湖北省黄冈市路口镇永安路特1号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713-8123216
11 咸宁受理窗口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8号 0715-8126370
12 随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58号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6室 0722-3598958
13 恩施州受理窗口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3楼 0718-8110979
14 仙桃受理窗口 湖北省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 0728-3335920
15 天门受理窗口 湖北省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809 0728-5364801
16 潜江受理窗口 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28-6955761
17 神农架受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常青路52号 0719-3332057
18 武汉自贸区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D区 027-67880156
19 襄阳自贸区受理窗口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无锡路高新政务服务中心 0710-2399250
20 宜昌自贸区受理窗口 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0717-662381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001人。

  • 上一篇:「第11类商标买卖」在互联网上找商标交易平台办理可信吗?
  • 下一篇:「商标被抢注后应如何应对」商标转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