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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企业需要提前考虑」商标转让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2 16:04:02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每家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都是非常需要的,何况商标本身就是无形的资产。可是现实中,商标注册、保护等却屡屡为企业所忽略。即便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也都陷入过商标纠纷,而且维权艰难,由此足见,商标意识丝毫含糊不得。

一、商标保护企业需要提前考虑

  不久前,有一家企业注册了3年的商标“深玩”,被一家传媒公司“申请商标撤销”而理由是“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也就是被提商标撤三了。这一事件的发生,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商标纠纷案件频繁发生,撤三的情况一直在被反复说明,但是还是避免不了发生,另一方面说明人们的商标意识日渐增强,期待尽快形成利于商标发展的良好环境。

  商标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每家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都是非常需要的,何况商标本身就是无形的资产。可是现实中,商标注册、保护等却屡屡为企业所忽略。即便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也都陷入过商标纠纷,而且维权艰难,由此足见,商标意识丝毫含糊不得。

  当你通过商标注册或者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一个商标之后,很多人由于商标意识的浅薄,往往没有对商标上面上新,而到时被提撤三。还有很多人就没有商标意识,没用注册商标,而被他人专了空子,被他人抢注,导致自己多年的经营都白做了,然后究其缘由,归根结底还在商标保护意识淡薄、法律规则意识不强。

  企业该如何做好商标保护呢?在拥有商标的同时,还要预防被提撤三,使用商标过程中的使用痕迹、合同、宣传册、图片、发票等都是最有利的使用证据。另外还有就是要预防山寨品牌的产生,注册更多的相关商标来获得更大的保护。还有就是商标注册有公告期,时常关注是否有和自己商标相关或者相似的商标,如果有那么就要及时跟进了。

  总之,商标保护,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牵涉营商环境的优化,意义重大,管理者必须下大力气,切实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以上所说的就是商标保护企业需要提前考虑的东西。

二、商标转让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相应的商标时,我们知道,由于商标注册的困难,在获得相应的商标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选择转让来获得相应的商标,但在转让之前,要先获得相应的商标。商标,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所以在商标转让前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1、清楚商标的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商标一经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因此,在转让商标时,应当清楚地看到转让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期满,我们必须在取得商标后尽快续展,续展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

  2、注意“缺斤少量”的情况

  所谓缺重,是指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商家明确持有共同商标,但商家将共同商标分割开来。仅转让部分商标。

  3、商标转让“无中生有”

  也就是说,卖方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而是谎称拥有商标专用权,与买方转让商标。

  还应当指出,商标转让是否存在争议或者被他人撤销,申请中的商标转让是否被驳回,驳回后是否经过复审,申请中的商标是否受到他人的质疑。

  首先,我们需要注意商标转让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在转让相应商标时,由于商标的特点,我们需要清楚地知道商标转让过程中的商标转让成本,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签订适当的商标转让合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商标的安全转让。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55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云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昆明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690号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18号平台A座一楼107室 0871-65395926 0871-6539582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昭通受理窗口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市民之家”大厅一楼 0870-2833882 0870-2223630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曲靖受理窗口 云南省曲靖市三江大道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办公区 0874-313335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玉溪受理窗口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34号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玉溪商标受理窗口 0877-2014844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保山受理窗口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3楼A区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875-2169552
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普洱受理窗口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879-2122796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德宏州受理窗口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1号中缅友谊馆一楼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A1区 0692-2272726
8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临沧受理窗口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883-2122664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0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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