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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价值如何反映」选择商标授权还是商标转让?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3 08:16:34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转让的优点在于其更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这也是企业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商标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方式。但是,商标转让应当按照双方合作的意向支付转让费,即购买商标转让费。相对而言,商标转让时间较长,一次性支付金额较高。

一、商标转让的价值如何反映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转让、销售或者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转让后的六个月内,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者作价。那么商标转让的价值是如何反映的呢?

  1.商标已经注册了吗?

  在转让过程中,未经授权的商标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但由于所有权不确定,法律范围内的保护能力有限,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无论是否被认可,都将成为衡量商标价值的一个指标。

  2.商标的含义有具体意义吗?

  每一个商标本身都有自己的品牌注释,无论是美观、简洁、大方,是否有记忆点,包括标志设计的审美感受和展示方式,都将是影响商标价值的重要因素。一个好的名字需要记忆点,这样有利于品牌宣传,将是有价值的。

  3.商标流行吗?

  商标可以分为45个类别,其中有些很受欢迎,有些比较冷门,一般受欢迎的商标价格会比较高。

  4.这个商标知名吗?

  商标在转让前是否有自己的知名度和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越高,价格就越高。

  5.商标是否齐全

  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时,通常将商标的使用限定在商品和服务的次要项目上。注册商标可以对应商品或者服务。如果类别不够,转让价格会更低。

二、在没有商标的情况下,选择商标授权还是商标转让?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商标是保护自身利益、发展品牌的必备法宝。商标已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但企业往往会遇到急需使用商标的情况,并且迫不及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选择商标授权还是商标转让呢?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定义是不同的。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他人的行为。转让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无权处分该商标。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向被许可人提供商标授权书,在一定期限内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取得该商标的官网证明的行为,向国家商标局备案。

  商标转让与许可的利弊

  商标转让的优点在于其更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这也是企业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商标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方式。但是,商标转让应当按照双方合作的意向支付转让费,即购买商标转让费。相对而言,商标转让时间较长,一次性支付金额较高。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按照授权使用的期限支付使用费,期限短,一次性支付数额小。然而,同样地,商标许可也面临着更多的风险。一个标准会有更多的人使用,这可能会导致同一行业的恶性竞争,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商标许可纠纷的典型案例是王老吉加多宝的商标争夺战。

  考虑到适合自己的情况

  商标转让是一种一次性取得商标所有权、省力、适合实力强的企业;而商标许可是一种短期内拥有商标使用权的企业,适合刚起步的企业,急需商标,资金不足。一般来说,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各有利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以上是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的相关分析。如果您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网,为您服务是我们的荣幸!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56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浙江)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宁波受理窗口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206室 0574-89189843
2 温州受理窗口 浙江省温州市府东路17号(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一楼) 0577-89660901
3 湖州受理窗口 浙江省湖州市青铜路218号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72-2123725
4 嘉兴受理窗口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嘉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0573-82073979
5 绍兴受理窗口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绍兴市市场监管局1213室 0575-88611832
6 金华受理窗口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3楼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579-82469200
7 衢州受理窗口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A22号窗口 0570-3890928
8 舟山受理窗口 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审批办证中心A区11号舟山商标受理窗口 0580-2290208
9 台州受理窗口 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788号 0576-88518059 0576-88518198
10 丽水受理窗口 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街689号 0578-2127625
11 杭州高新区(滨江)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2楼商标受理窗口 0571-89838547
12 义乌受理窗口 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399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二楼义乌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 0579-85531980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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