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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个人肖像注册商标有哪些优势?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4 10:35:0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一、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

  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包括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我们熟知的水果种类有:草莓、菠萝、芒果、杏、李子。夏季:西瓜、木瓜、哈密瓜、山竹、樱桃、香蕉、芒果、火龙果。秋季:苹果、香梨、山楂、橘子、桂圆、葡萄、荔枝。冬天时水果品种最多的时候,几乎所有水果都能在市场上买到。比如芦柑、苹果、香梨、脐橙、樱桃、山竹、榴莲、芒果、草莓......我们熟知的蔬菜种类有:白菜、菠菜、油菜、卷心菜、苋菜、韭菜、蒿菜、香菜、芥菜、芥兰、茴香、蒜苗、莴笋、空心菜、豌豆尖、生菜、白花菜、青花菜、油麦菜、甘蓝、小葱等等。

  【注释】

  第三十一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

  本类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木材;

  ——未加工的谷物;

  ——待孵蛋;

  ——软体动物和贝壳类动物(活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

  ——动物用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

  ——人造鱼饵(第二十八类);

  ——米(第三十类);

  ——烟草(第三十四类)。

  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3101-未加工的林业产品

  3103-花卉,园艺产品,草木

  3104-活动物

  3105-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

  3106-新鲜蔬菜

  3107- 种子

  3108- 动物饲料

  3109-麦芽

  3110-动物栖息用干草等制品

  商标转让流程:

  1、卖方与代理机构签定商标转让委托书、商标转让申请书。

  2、买方同意转让后,将所有转让款汇入代理机构账号。并向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买方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买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代理机构核实转让款项和证书后, 代理机构联系卖方,与卖方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4、代理机构将转让款转交卖方,将商标注册证原件交付买方。

  5、代理机构编写好商标转让文件,由客户签名或盖章后提交给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领取并送达转让证明给买方。

  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31类饲料种子商标转让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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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肖像注册商标有哪些优势?

  肖像也可以注册成商标吗?当然可以,我们熟知的老人头、老干妈、王守义、王致和、霸王等中国知名商标,都有用肖像作为商标注册并使用。那么商标是肖像商标呢?所谓“肖像商标”是指申请人将个人肖像作为图形要素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种图形商标,而个人肖像注册商标有哪些优势呢?

  (1)“肖像商标”让人感觉亲切

  人物肖像,或亲切,或真诚。当消费者观看“肖像商标”时,他们看到的是生动的文字,而不是冷言冷语,无形中缩小了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

  (2)“肖像商标”的认定

  作为商标的主体,人物肖像具有很强的识别力。俗话说,“千人千面”,使用肖像注册商标可以使商标具有很高的意义,可以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3)“肖像商标”让消费者感到安全

  用创始人或有影响力的人物的化身作为商标是一种真诚的表达。因为一旦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首先会对这些特征产生不良印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63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上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黄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139号 021-63846699-209
2 上海静安受理窗口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09号 021-56657070转212
3 徐汇受理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 021-24092222
4 上海长宁受理窗口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81号 021-62122532
5 杨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杨浦区怀德路600号一楼2号3号窗口 021-25031004
6 上海金山受理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8342号4号楼 021-67263050
7 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 021-33868690
8 奉贤受理窗口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东方美谷18号楼三楼 021-6713032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1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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