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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标转让流程」商标抢注行为的多种表现形式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7 20:06:2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保护。按法律规定。显然,我国采用登记原则。以申请注册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先申请注册的,属于商标专用权。

一、浙江商标转让流程

  浙江这个名字的由来,因江流曲折,称之江、折江,又称浙江,省以江名。杭州是浙江的省会城市,浙江省下辖11个地级市,分别为杭州、宁波、文字、绍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舟山。浙江素有江南水乡、鱼米之乡之称。本文主要和大家介绍浙江商标转让流程。

  因为商标转让即买即用,所以更多企业主们会选择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专用权。很多人都会有这么个疑问,浙江商标转让怎么办理呢?浙江商标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呢?这里企业好帮手要说明一点,商标转让没有地域之分,全国各地都可以办理,所以请忽略这个问题。

  浙江商标转让流程主要牵扯到三块分别是:商标转让费用价格、商标转让办理途径和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

  一、浙江商标转让费用价格

  一个商标的价格主要有很多因素组成,包括商标的名字、含义、类似群组、品牌价值、类别还有就是买卖双方对商标价值的判断了。商标转让价格行情价基本在2万起,特别便宜的价格肯定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费用的话是包括商标公证以及所有的转让费用。

  二、浙江商标转让办理途径

  有两种方式可办理商标转让:自行办理和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自行办理就是去北京商标局办理,其中会遇到很多商标转让的问题,因为总总不便,大部分人会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

  三、浙江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转让商标的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两份,公司商标转让方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3、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受让人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受让方是有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如果能确保转让人签名与申请商标时签名一致,可以暂时不做公证)。

  5、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转让声明书代理公司处理。

 

二、述商标抢注行为的多种表现形式

  为了使利益最大化,市场上出现了商标抢注等打破秩序公正的行为,商标抢注的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今天企业好帮手商标网就为大家仔细说说。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保护。按法律规定。显然,我国采用登记原则。以申请注册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先申请注册的,属于商标专用权。

  商标抢注的第一种表现形式:未注册商标的抢注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初步审查并公告在先商标申请,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间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异议的,准予登记。中国《商标法》不授予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未经注册和使用的商标,使用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中使用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也无权先行申请注册。

  商标抢注表述形式二:注册商标抢注

  注册商标权由国家法律确定,但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区域性决定了商标可以在一个或多个特定国家得到保护,但不能在注册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得到保护。

  述商标抢注行为的多种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的第三种表现形式:驰名商标抢注

  注册驰名商标比使用未注册商标和注册非驰名商标更为复杂。驰名商标先于他人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注册后,驰名商标原所有人在该国家或者地区的专有权能否得到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主管机关根据自己的法律。

  商标抢注的第四种表现形式:其他在先权利抢注

  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中比较突出的矛盾是权利冲突。后来的一些权利人利用法律空白恶意登记了其他权利,如设计专利或其他人作为商标取得的版权。

  欲了解更多关于商标知识产权等咨询,请登陆企业好帮手商标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73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江苏)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南京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292号江北新区市民中心二楼民生保障服务大厅E3、E4、E5窗口 025-58195935
2 无锡受理窗口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101室 0510-81001852
3 徐州受理窗口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科技金融广场附楼五楼 0516-87787768
4 常州受理窗口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3楼A13、A14窗口 0519-85588500
5 南通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濠东路15号 0513-85120302 0513-85128021
6 连云港受理窗口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2号4楼 0518-85825986
7 淮安受理窗口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87号 0517-89730963
8 泰州受理窗口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15号 0523-86882017
9 宿迁受理窗口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30号 0527-8435981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2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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