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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关于东莞商标侵权诉讼的主要流程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9-01 21:30:2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一、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

  有些客户对于商标转让、商标变更不是很明确的了解,甚至有的客户认为二者是一个意思,在这里我在跟大家强调一下,商标转让是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后商标不在属于原持有人,而商标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权利的人上面的名字或者地址发生变化等,商标权利人则不变。

  个人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

  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②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2份;

  ③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受让人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受让方是公司提供: 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如果能确保转让人签名与申请商标时签名一致,可以暂时不做公证);

  公司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

  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②转让方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③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受让人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受让方是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如果能确保转让方公章从未更换过与申请商标时所加盖的公章一致,可以暂时不做公证);

  ⑤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

  商标转让时间基本为6-8个月,其商标转让费用一般都在1000-1600之间。

二、关于东莞商标侵权诉讼的主要流程

  您是否在遭受这些困扰?商标遭遇侵权,怎么去进行商标维权?辛辛苦苦写的小说,被别人剽窃了怎么办?想要商标维权,基础程序失败怎么办?商标申请被驳回了,复审也失败了该如何是好?商标不予许注册,之前的辛苦付诸东流怎么办?被他人恶意使用自己的商标,侵害到自身权益的时候该找谁帮忙?等等问题,您的每一个关于知识产权的困扰,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都能帮您解决。那么,关于东莞商标侵权诉讼的主要流程是什么呢?

  关于东莞商标侵权诉讼的主要流程

  商标诉讼的基本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权利人提供主体资格文件、权利凭证、被侵权产品和侵权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等。

  5、开庭审理。

  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8年商标权诉讼的注意事项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注册商标遭受侵害的行为是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3、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这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经济庭审理。

  综上所述,因为商标并不像平时我们所能接触到的实物财产可以经过表面的审查就能得出是否遭遇侵权的判断,所以在商标权利受到侵犯时只能请求法官结合相关的事实并依据商标法律作出适当地判决,而当事人诉讼过程中所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充足的证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86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上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黄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139号 021-63846699-209
2 上海静安受理窗口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09号 021-56657070转212
3 徐汇受理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 021-24092222
4 上海长宁受理窗口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81号 021-62122532
5 杨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杨浦区怀德路600号一楼2号3号窗口 021-25031004
6 上海金山受理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8342号4号楼 021-67263050
7 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 021-33868690
8 奉贤受理窗口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东方美谷18号楼三楼 021-6713032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3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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