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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品牌转让」长春商标转让一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9-03 16:00:4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转让成功以后下发的是一张商标转让证明,需要和原来的商标注册证书一起使用。并不会直接下发新的注册证书。如果你要新证书,需要另行申请。 其次、没有加快一说,所以没有最快速,建议找一家专业,负责任的代理公司,对你的商标转让申请帮助是最大的。

一、电子烟品牌转让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商标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外在形象载体,是企业在同类商品竞争中有力的武器。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有这样的一句话,“商标是品牌最直接的体现,品牌发展中,它是无声的推销员。”足可见商标的价值,对于企业来说,品牌转让刻不容缓。那么,电子烟品牌转让属于第几类?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查询商标分类百科可知电子烟属于以下商标类别:

  34-烟草烟具

  【3401】烟草及其制品

  340040 电子香烟烟液 340012 嚼烟 C340002 烟末 340028 烟用药草 吸烟用烟草 340039 电子香烟

  【3402】烟具

  340032 烟罐 香烟烟管

  【3405】烟纸,过滤嘴

  C340006 烟用过滤丝束

  【3406】香烟用调味品

  340043 除香精油外的电子香烟用调味品

  注:接下来是企业好帮手的电子烟商标推荐:【蒙托品牌转让】

  商标编号:34-A049

  所属类别:34烟草烟具

  专用期限:2016-06-07 / 2026-06-06

  类似群组:3401,3402,3403,3404,3405

  注册范围:非医用含烟草代用品的香烟,烟草,电子香烟,香烟,烟斗,火柴,吸烟用打火机,香烟过滤嘴,卷烟纸,烟灰缸

二、长春商标转让一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长春,是吉林省省会、副省级市、东北亚经济圈中心城市,是国务院定位的中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长春有着深厚的近代城市底蕴,是著名的中国老工业基地。近年来,长春的发展速度我们有眼可见。商标是品牌的标识,是需要长久维护的,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日常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标注册,不仅保护自己经营的品牌长久发展,也能有力的阻止那些仿冒者,以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所以,商标注册问题不容小觑。那么,长春商标转让需要多久才能下证书?一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长春商标转让一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首先、商标转让成功以后下发的是一张商标转让证明,需要和原来的商标注册证书一起使用。并不会直接下发新的注册证书。如果你要新证书,需要另行申请。 其次、没有加快一说,所以没有最快速,建议找一家专业,负责任的代理公司,对你的商标转让申请帮助是最大的。因此,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第一家登上央视的商标转让平台,拥有18年的商标转让经验,希望可以帮到您!

  商标转让的手续一共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转让人是否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存在不良影响;此外,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还需要特别的审批手续。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

  (3)商标局审查结束,如果同意转让,将颁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原《商标注册证》并不会更名,受让人如果需要更名的话,需要申请补发一个新的《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权在《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就正式转移到受让人名下了。如果不同意转让,商标局将书面告知,转让人及受让人可以就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87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广东)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深圳受理窗口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11-14窗口 0755-88127758
2 佛山受理窗口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2号楼B4栋1楼 0757-82212330
3 东莞受理窗口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一区D34号窗 0769-26986685
4 中山受理窗口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博览中心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14、B15窗口 0760-88163186
5 江门受理窗口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 0750-3168306
6 肇庆受理窗口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G04号窗口 0758-2786562
7 广州南沙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服务大楼1楼105 020-84985298
8 深圳前海受理窗口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e站通服务中心大厅 0755-36668671
9 珠海横琴受理窗口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综合服务中心 0756-8813991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4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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