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是美国职业篮球联盟。作为一项举世闻名的篮球运动,每个赛季都吸引着众多的篮球迷在屏幕前为球员加油。那些或多或少喜欢篮球的男孩们认为他们有一天会在青春期的NBA赛场上流汗。作为全世界篮球迷的朝圣之地,NBA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因此,许多公司希望被授权开发其外围产品。其中,一些公司被指控擅自使用NBA元素。
案例回顾:
美国商业NBA产品有限公司和上海青蛙泵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现成都蓝飞互动娱乐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零线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长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使用的名称和卡通片。很多NBA知名人物的照片。NBA识别的许多要素,如昵称,认为其行为不仅涉嫌构成商标侵权,而且涉嫌侵犯NBA人物识别库享有的财产权益,构成不公平竞争。所以他们被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2017年5月5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定三被告构成侵权,依法判令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等300万元。
三个被告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广东高院就该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典型意义:
NBA联赛具有广泛知名度,该案中一审、二审均认定包括NBA球星形象在内的NBA集体形象构成商品化权益,擅自在游戏中进行卡通化使用,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双方诉争:
美商公司诉称,自己为NBA知识产权、集体肖像权、无形财产权的持有方,就NBA集体形象享有集体肖像权,对NBA特征识别库享有民事权益。而蛙扑公司获得美商公司的授权许可,有权在手机NBA游戏中使用NBA标识、NBA集体肖像权、NBA特征识别库,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上述NBA标识、NBA集体肖像权、NBA特征识别库等。
2013年12月5日, “萌卡篮球”首次发布。2014年2月,零线公司以萌卡篮球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身份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美商公司经比对,认为蓝飞公司、零线公司在游戏中使用“萌卡篮球图文字样”、注册使用mcnba.com域名以及使用“萌卡篮球是一款以NBA为题材的休闲竞技游戏”的表述,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二公司在游戏上使用多名NBA知名人物的卡通形象、姓名、绰号的行为,涉嫌侵犯美商公司所享有的NBA集体肖像权,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公司在游戏上使用多项NBA识别要素的行为,涉嫌侵犯了美商公司就NBA特征识别库所享有的财产权益,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畅悦公司为二被告的上述行为提供便利,且收到警告函后未停止帮助行为,涉嫌构成共同侵权。
被告蓝飞公司、零线公司共同辩称,一方面,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美商公司享有NBA知识产权、集体肖像权、无形财产权等权利;其次,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NBA是驰名商标,也不能证明本案有认定该商标驰名的必要性;再次,原告所主张的NBA特征识别库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等。另一方面,被诉游戏未出现对NBA商标的使用;其次,被诉域名是零线公司合法注册的域名,mcnba系中文字拼音首字母的组合,并未侵犯NBA注册商标专用权;再者,被诉游戏中的卡通人物是被告零线公司完成的独创作品,与NBA球员真人并不相像,未侵犯原告的NBA特征识别库。被诉游戏中的队徽亦由被告零线公司设计完成,与原告注册商标不相同不相近似,且被诉游戏对队徽的使用也不属于商标性使用等。
法院审理: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 NBA联赛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NBA识别元素的商品化使用如果被某一市场经营者垄断,其无疑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竞争优势,赢得更多商业利益。NBA识别元素商品化实现的商业利益正是美国职业篮球联盟的巨额投入和诚实经营的结果,美国职业篮球联盟的投入和经营理应得到法律的肯定。故NBA识别元素商品化垄断使用实现的利益是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应由美国职业篮球联盟享有。原告所主张的NBA特征识别库的财产利益实际就是NBA识别元素商品化垄断使用实现的民事利益。被告辩称NBA特征识别库的财产利益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依据不足。
其二,萌卡篮球游戏使用NBA识别元素,属于对这些元素的商品化使用,是希望通过利用NBA联盟和联赛的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玩家购买其游戏服务,从而获取更大利益的故意行为。该行为并未得到美商公司许可,属于搭别人知名度便车,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无疑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损害了二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对二原告的不正当竞争等。
综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被告蓝飞公司和零线公司应停止在萌卡篮球游戏使用NBA识别元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等300万元,畅悦公司对其中的10万元负连带赔偿责任。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美国公司有很强的品牌保护意识,他们对保护自己的商标和其他合法权益有着坚定的态度,值得学习。企业品牌保护是一个共同的话题。我们既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品牌,也要注意不侵犯他人的利益。正如阿志之前所说,注册商标是企业保护品牌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但是在注册或其他经营活动中,我们应该注意我们使用的元素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优先权。企业要着眼长远,贪图暂时的利益,盲目的蹭大品牌的人气只会加速自己的衰落。
我们都知道,商标申请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申请在个人名义之下,一种是申请在公司名下,从广义上说,这两者并没有很大的区别,本意上是一致的,那么,小伙伴们就会思考一个问题,究竟公司名下的商标和个人名义的商标有什么不一样呢?由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的小编,给大家解决疑难杂症:
公司名下的商标和个人名义的商标有什么不一样?
一、商标归属权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商标
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一旦公司注销,商标就必须在注销之前转让才可以存续,如果公司破产的话,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做清算。
2、个人名义注册商标
所有权归个人,虽然申请时需提供个体户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但是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是属于个人的,归个人使用及其支配。
二、商标注册时需提供的资料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商标提供: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 商标图样。
2、个人名义注册商标提供:
① 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②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商标图样。
三、稳定性不同
1、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不稳定
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公司,地址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注册商标的信息必须跟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地址一致,一旦有变动,就需要对商标进行主体资格信息做变更。
2、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稳定
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个人,地址是申请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个人的身份证一般都是稳定不变的,所以商标的申请人信息也不需要变更,相对稳定。
四、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要求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商标
申请人必须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不能随意更改成其他的。
2、个人名义注册商标
申请人可以是个体户的名义,也可以是个体户经营者即个人的名义。简单来说,就是商标可以挂在个体户名义下,也可以挂在个体户经营者个人的名义下。
经过以上分析阐述,其实从法律保护意义上讲,二者之间并没有高低好坏之分,它们在法律意义上的作用都是同等的。虽然二者并无好坏之分,但是清楚二者的区别是有必要的,公司申请商标比个人申请商标更容易进入市场,也更容易打响品牌,未来公司也可能因持有该商标而增值。当然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了,也可以授权自己企业或其他企业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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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598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福建)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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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受理窗口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场监管局窗口 | 0591-87818639 |
2 | 漳州受理窗口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 0596-2072355 |
3 | 泉州受理窗口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1楼2号窗口 | 0595-22112700 |
4 | 南平受理窗口 |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一区4102 (闽北卫校旁) | 0599-8849431 |
5 | 龙岩受理窗口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栋二楼2区市场监督局窗口 | 0597-2315677 |
6 | 平潭综合实验区受理窗口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62号窗口 | 0591-86169725 |
7 | 福州自贸区受理窗口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自贸区管委会 | 0591-28369178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5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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