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越发重要的今天,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认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纷纷注册起了商标,但注册商标有很大风险,不仅等待时间长,并且十分有可能会被驳回,于是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一种将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估量的操作。在商标闲置不用或其他情况下,商标的所有人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供他有偿人使用,兑换成相应的经济收益,抑或通过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有很多朋友想咨询宝鸡市商标注册的相关信息,宝鸡市商标转让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流程等。下面由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小编统一解答宝鸡市商标转让的相关信息。
宝鸡市商标转让所需材料和流程
商标转让(分不同场景)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商标转让给公司
转让者: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受让者: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商标转让给个人
转让者: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受让者: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3、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
转让者:身份证;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受让者: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4、个人商标转让给个人
转让者:身份证;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受让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商标转让的过程:
1.前往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申请人可以委托有资质专业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
2.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号》并支付购买部分定金,购买方提供受让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及签订所需文件,公证手续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
4.公证完成后商标代理公司向购买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手续并购买支付款项。
5.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转交购买方,并将双方签字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商标局。
6.商标局一个月下发受理书,10到12个月下发核准证明,商标转让就完成了。
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
而商标转让中除了商标本身价值之外,还包含官费(1000元)和代理费用(根据商标成交价金额不等)。
商标转让兴起不是偶然的,商标是一种资源,虽然商标元素的组成千变万化,但好记有寓意且尚未被人注册的商标名正在逐渐减少!有的企业不重视商标问题,贸然注册,结局只能是自食苦果!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选择一个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是成功的首要条件!
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中国第一家上央视的商标交易平台,专注商标交易16年,目前商标种类涵盖各项行业,央视推荐值得信赖,相信定能满足你的需求!
选择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代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好处有哪些呢?
1.节省时间与经济成本
对于去咸阳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缩短时间距离,大程度的节省经济开支。
2.商标代理公司专业,经验丰富
找一家经营多年的商标代理公司,有专业的商标代理团队,商标代理经验丰富,不用担心手续不懂而耽误商标转让。
3.商标转让时间短
一般代理公司都会有‘全方位’‘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方案,能快速办理转让手续。
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商标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专业的商标交易平台,16年专业沉淀,让买家卖家都放心交易。
1.挑选商标
进入企业好帮手的商标交易库挑选商标,客户经理与您一对一沟通,整理需求。如果您在挑选过程中有什么疑问或疑虑可以拨打企业好帮手24小时客服热线:188-6830-6888进行咨询!
2.签订合同
相信您对企业好帮手已经有所了解了,您可以在线下单购买您所需的商标,签订合同,首先需要支付30%定金。
3.办理公证
买卖家放心,企业好帮手将会安排卖家将商标公证至买家名下。
4.交付尾款
买家核实公证后,支付剩余70%的余款,企业好帮手将寄出原件给买家,保证原价能安全的到达买家手中
5.上报商标局
收到全款后上报商标,办理转让,交易完成。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但是,申请专利会存在哪些误区呢?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
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
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7: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
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8: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
更多关于专利相关事宜若还有疑问,欢迎随时登陆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与我们讨论。相关行业如需专利申请,也可登入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进行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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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619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甘肃)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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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兰州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兰州市政务大厅1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 0931-4818015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嘉峪关受理窗口 |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429号 | 0937-6208098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金昌受理窗口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西路10号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208室 | 0935-8218936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酒泉受理窗口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2号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37-2617532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张掖受理窗口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4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36-8298269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武威受理窗口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大街11号 | 0935-2210309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白银受理窗口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高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市政府政务大厅3楼4号窗口 | 0943-8318603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天水受理窗口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行政中心1号楼1楼 | 0938-8211089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平凉受理窗口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鸿远大厦4楼401窗口 | 0933-8296021 0933-8225006 0933-8230015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庆阳受理窗口 | 甘肃省庆阳市交警大厦511室 | 0934-8229595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定西受理窗口 |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 | 0932-5930337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陇南受理窗口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 | 0939-8263316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甘南受理窗口 |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甘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区甘南商标受理窗口 | 0941-8212304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临夏受理窗口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州政府政务中心 | 0930-638092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兰州新区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商事登记综合服务大厅 | 0931-8256145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7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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