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是植物的果实,味道酸甜为主的可食用的,不但有营养还能帮助系统消化。水果当中富含有多重维生素、纤维,有利于我们预防疾病。对企业来说水果商标转让品牌属商标分类那类呢?下面企业好帮手给大家分析。
水果商标转让属于商标第31类,第31类商标转让主要包括: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子;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水果商标转让的类似群组如下:3105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一) 新鲜柑橘310002,坚果(水果)310004,新鲜浆果310013,甘蔗310021,新鲜栗子310027,新鲜柠檬310032,椰子壳310033,椰子310034,干椰肉310040,新鲜水果310062,桧树果310064,可乐果310074,榛子310087,新鲜橄榄310093,新鲜桔310094,松树球果310105,新鲜葡萄310115,杏仁(水果)310125,新鲜花生310126※鲜枣C310003,西瓜C310004,甜瓜C310005,香蕉C310006,苹果C310007,石榴C310008,枇杷C310009,芒果C310010,樱桃C310011,荔枝C310012,菠萝C310013,柚子C310014,杨梅C310015,猕猴桃C310016,桃C310017,梨C310018,杏C310019(二) ※新鲜槟榔C310024
水果商标转让所属分类主要是在第31类下的3105小类,如果需要找水果商标的话可在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商标超市中的“ 水果商标转让”自行检索。水果商标转让流程:挑选商标---签订合同---办理公证---交付尾款---上报商标局。商标转让时间6-10个月左右,商标转让是即买即用的。水果商标转让价格不等,您可以现在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上找找合适的商标,具体价格可登录网站查看,或者直接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即可。
水果商标转让或者是水果商标注册的最好委托商标局备案正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始于2001年,16年专业服务,商标转让注册成功案例无数,是国内较早成立的专业商标交易平台,数以万计的商标供您选择,相信定能满足您的要求。
将名牌传真机进行翻新再进行出售这样构成商标侵权吗?
一对夫妇就通过更换零部件、组装、翻新等方式,生产标有Panasonic”(日本松下公司)注册的4种型号传真机共计1285台,这些传真机并不是日本原装的传真机,而是有部分零件已经更换,这对夫妇将传真机出售给淘宝商户,涉案金额高达119 万余元。
此案入选2016 年全省法院“十大”刑事案例,其中涉及的商标权保护引人深思。来和企业好帮手商标看看案件的发展经过吧:
·案情回顾:组装传真机网上销售
大家在网上销售一定有这样体验:有的名牌商品因为是在网上,看得见却摸不着,也很难进行性能测试,外表真假难辨,但实物也并不尽人意。而这对夫妇也是这么想的,利用电商漏洞进行利益谋取。
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张某华、侯某是一对夫妇,家住阜沙镇。2014年3月始,这对夫妇为牟取非法利益,聘请了老乡戴某以住宅为据点,未经“Panasonic”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假冒该企业注册商标的传真机。
在这期间,张某华负责购买零部件、联系客户、负责销售,侯某和戴某负责以更换零部件、组装、焊接等方式生产标有“Panasonic”注册商标的4种传真机累计1285台并销售给淘宝供货商。
2015年4月16日,警方将张某华、侯某、戴某抓获,并当场缴获4种型号的传真机28台。经中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已销售的1285台及被缴获的传真机共价值1192650元。2016年3月,法院一审对张某华判刑3年3个月,处罚金60万元;侯某被判刑2年,缓刑3年,并领罚金10万元;戴某获刑1年,缓刑1年半,领罚金2万元。
不过该案一审判决后,张某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二审对张某华改判刑3年,处罚金20万元;对侯某判刑1年半,缓刑2年,处罚金5万元;戴某获刑8个月,缓刑1年,领罚金1万元。该终审判决目前已生效。
·旧货翻新再出售是否就不侵犯商标权?
张某华不服判决的原因是,他认为,他只是将松下公司的真品传真机予以旧货翻新再出售,产品商标权已经用尽,不存在假冒的犯罪行为,应改判他无罪。
据承办法官谢劲东介绍,商标权用尽是指当拥有商标权的商品被合法售出之后,该商品被受让人再次销售时,商标权人无权禁止转卖人继续使用原商标标志。但商标权用尽原则适用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商标标志没有发生变化;二是商品本身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因为如果商品本身发生变化,事实上商品已经不再是商标权人的商品,严重影响了商标权人对其商品质量的控制权,破坏了商标正常的商品信息传递功能,最终可能会损害商标本身的存续。
而这种案件在商标法中虽没有对此事件明确的定义,但商标商品的修理者或者翻新人必须标明其修理或者翻新的情况,如果由于未正确标示而导致修复或者翻新的商品被视为新的商品,则仍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华等人对旧的“Panasonic”传真机翻新,并通过自行制作的丝印板将商标印制在传真机上。上述商品装入外购的印有“Panasonic”的包装箱内,并放入外购的“Panasonic”说明书,再出售给淘宝商。也就是说,张某华等人并没有获得“Panasonic”商标所有人的授权,就自行对“Panasonic”旗下商品(传真机)进行改造、翻新等,并且事先没有在商品上标注:翻新等字样,让消费者混淆误认,因此,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二审法院认定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因此,旧货翻新再出售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得在商品显眼位置上标注“翻新”或“修复”等字样。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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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645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湖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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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 | 027-65770752 |
2 | 襄阳受理窗口 | 湖北省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襄阳市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 | 0710-3757109 |
3 | 宜昌受理窗口 | 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城东大道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 0717-6340059 0717-6851455 |
4 | 黄石受理窗口 |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颐阳路167号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714-6215276 |
5 | 十堰受理窗口 |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商标受理窗口 | 0719-8694338 |
6 | 荆州受理窗口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 0716-8523818 |
7 | 荆门受理窗口 |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24号 | 0724-6701276 |
8 | 鄂州受理窗口 | 湖北省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 | 027-60858532 |
9 | 孝感受理窗口 | 湖北省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东一区12号窗口 | 0712-2281567 |
10 | 黄冈受理窗口 | 湖北省黄冈市路口镇永安路特1号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713-8123216 |
11 | 咸宁受理窗口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8号 | 0715-8126370 |
12 | 随州受理窗口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58号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6室 | 0722-3598958 |
13 | 恩施州受理窗口 |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3楼 | 0718-8110979 |
14 | 仙桃受理窗口 | 湖北省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 | 0728-3335920 |
15 | 天门受理窗口 | 湖北省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809 | 0728-5364801 |
16 | 潜江受理窗口 | 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28-6955761 |
17 | 神农架受理窗口 |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常青路52号 | 0719-3332057 |
18 | 武汉自贸区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D区 | 027-67880156 |
19 | 襄阳自贸区受理窗口 |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无锡路高新政务服务中心 | 0710-2399250 |
20 | 宜昌自贸区受理窗口 | 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 0717-6623815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9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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