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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动漫人物是否可以用来商标注册?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0-13 10:12:48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申请和注册主要有两个主体:个人和企业单位。商标注册过程中,主体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并出示身份证和个人营业执照。根据目前的情况,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不一定是公司。

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总局的认定,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随着品牌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注册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品牌。那么,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需要公司吗?

  商标申请和注册主要有两个主体:个人和企业单位。商标注册过程中,主体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并出示身份证和个人营业执照。根据目前的情况,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不一定是公司。

  二、商标注册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商标注册前

  在商标注册之前,注册申请人需要独立地查询商标,因为这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而且还可以通过近似查询来知道注册的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以及是否有相似的商标。同时,准备相关申请文件(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图案、身份证、个人或公司营业执照)

  2.商标注册

  ①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将在受理后3-4个月内进行商标审查(表);

  ②会议至考试(实质)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后6-7个月。符合注册条件的,进入初步商标审批公告,发布公告,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商标予以驳回。

  ③公告初审通过后,登记公告期约为3-4个月。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核准商标注册申请。

  ④公告期内无异议后,商标局将于3-4个月后向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即您的商标已受法律保护。

  如果企业急需在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商标,建议选择转让商标,但如果企业想要获得一个全新的商标,可以选择注册商标。如果您想拥有一个商标,您可以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动漫人物是否可以用来商标注册?

  《阿童木》是日本漫画家手冢治虫创作的一部科幻漫画作品,也是中国引进的第一部国外动画,创下并保持未曾有过的高收视率,卷起了一股巨大的热潮。于是江苏某厂于1992年2月9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 在第30类糖果、可可等商品上注册阿童木图形商标,然而这个商标却遭到了异议。

  经商标局审查,初步审定阿童木图形商标,并在第377期《商标公告》上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在该 商标异议期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日本株式会社手制作,对该图形商标提出了异议,被异议人按期进行了答辨。

  异议人表示,被异议商标侵犯了其版权,其公司的“阿童木”动画人物的形象已为许多国家,包括中国所熟知,按照《伯尔尼公约》,其版权理应受到保护。对此,商标注册者表示,其商标是自行设计的,且异议人商标并未在我国申请注册,所以该商标应当获准注册。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供的证据,商标局进行了裁定。商标局认为,异议人的“阿童木”动画形象虽未在中国注 册,但是由该公司五十年代设计的这部动画故事,自从在中国放映后,便为广大消费者所知晓。被异议人商标中的小太空人,无论从形象和动作都和动画片中的“阿 童护’相似。效国已加入保护版权的《伯尔尼公约》,对他人合法的在先版权应加以保护。放异议人所提异议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初步审定的第 四用四号阿童木图形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想说,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是法律不容许的,在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如果您还没有拥有一枚合适的商标对企业发展是极其不利的,您可以选择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www.cnlso.com,17年专业沉淀,一家上过央视的商标代理机构,其他商标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例如商标转让、买卖、交易、注册等!

  对此,我国《著作权法》第 2条第三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为我国实行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因此该作品的创作者即使 未经过任何登记手续,只要能证明其为真正的创作者,便应依法保护其权利。

  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中有关保护在先权利的内容,包括对著作权的保 护,也即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的创作作品进行商标注册,是有违对著作权乃至商标权的保护原则的,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任何侵犯著作权和商标权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本案中,“铁臂阿童木”形象可谓家喻户晓,其归属权已经十分明显了,因此该异议商标最终不予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648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吉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长春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 0431-88500889
2 吉林市受理窗口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窗口 15043260497
3 四平受理窗口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四平市政务大厅 0434-6022962
4 通化受理窗口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488号 0435-5110720
5 延边受理窗口 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8229号 0433-8198077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0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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