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类家具商标买卖共分为厨房用具、玻璃器具、瓷器,陶器、茶具,酒具、卫生器具、牙刷、保温杯这几个小类。洁具是指在卫生间、厨房应用的陶瓷及五金家居设备。卫生洁具主要由陶瓷、玻璃钢、塑料、人造大理石(玛瑙)、不锈钢等材质制成。 陶瓷卫生洁具质地洁白、色泽柔和、结构致密、强度较大、热稳定性好。 包括:坐便器、洗面器、洗涤槽、配套卫生洁具等。我们熟知的洁具品牌有:科勒,TOTO,箭牌,九牧,东鹏,杜菲尼,朝阳,法恩莎等等。
【注释】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以及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瓷器。
本类尤其包括:
——家庭和厨房用器具及容器,如:厨房用具,桶,用铁、铝、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盆,以及小型手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
——电梳;
——电牙刷;
——碗碟架和饮料瓶架(餐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清洁制剂、肥皂等(第三类);
——小型电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第七类);
——剃刀及剃毛装置、修剪刀(手工器具)、修指甲和修脚的金属器具(第八类);
——电烹饪器具(第十一类);
——梳妆镜(第二十类)。
第21类商标买卖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2101-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2102-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2103-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2104- 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2105-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2106-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2107-梳子,刷子,制刷材料(不包括牙刷)
2108-刷牙用具
2109-牙签
2110-化妆用具
2111-隔热用具
2112-家用擦洗用具
2113-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2114-不属别类的动植物器具
2115-家用灭虫、灭鼠用具
厨房用具商标推荐:【美进家,MEIJINJIA】
商标编号: 21-A240
所属类别: 21厨房洁具
专用期限: 2018-08-14 / 2028-08-13
类似群组: 2111,2107,2110,2106,2112,2101,2103,2105,2108
注册范围: 保温瓶,梳,化妆用具,纸巾盒,拖把,家用器皿,非电气炊具,家庭用陶瓷制品,茶具(餐具),牙刷
温馨小提示: 第21类商标买卖应提交的文件:
1、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转让人和受让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非必须文件)。
4、转让人和受让人盖公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代理机构提供)。
第21类商标买卖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21类商标买卖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21类商标买卖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进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在进行商标交易转让过程必须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备案。
2、进行商标交易转让的时候,商标的持有者要将所拥有的所有近似的商标或是相同该商标全部转让给商标受让方。
3、商标的商标持有人要将自己注册商标的所有商标权都转移给商标的受让人,如果只转让部分商标权的话,以后很容易发生商标交易纠纷的问题。
4、如果双方是交易专业性比较强的商标类型,比如医药类,报刊期刊或是在香烟方面的商标之类,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使用,才能够将通过商标交易获得该商标,投入到日常的商业使用中。
5、进行商标交易的时候,持有人曾经把该商标允许过第三方许可使用的话,就必须要经过第三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将该商标转让给商标受让者;
小编第21类商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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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NO.小编发现很多客户,商标转让成功之后开开心心毫无后患之忧, 其实商标转让成功之后还要注意很多事项,那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小编带大家来看下一些具体方面,务必依法使用该商标:
一、 为避免引起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纠纷,保留该商标的使用证据。
1.妥善保管注册证原件及核准转让证明,如果不慎遗失任何一样,可及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重新补发注册证。并且保留物流单、出库单、入库单、发票等
2.通过报纸、杂 志、电视、广播等各种广告媒体进行商业宣传是使用该商标直接有力的证据
二、该商标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商标到期的前六个月可以去
续展,可以自己去也可以委托代理商,而续展成功之后有效期延长10年。
三、如果当前商标归属的企业的地址和名称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四、商标禁区,务踩雷区:
商标转让成功之后还需要注意: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尤其是图形商标。以上三点占一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哦~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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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686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新疆)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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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乌鲁木齐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91-3678635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乌鲁木齐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延安路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0996-2210532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巴音郭楞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天南路16号科技文化广场行政服务中心180号窗口 | 0998-2501012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喀什地区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 | 0999-8797368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霍尔果斯受理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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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3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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