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难,在注册过程中也是一个苦苦等待的过程,那么在注册商标时,如商标被异议,提出商标异议将面临商标权丧失的风险,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征求公众对商标初步审定意见的法定程序。其目的是监督商标局公平、公开地确认商标权。对初步审定后的商标有异议的,可以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如果商标遭到异议,我们该怎么办?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副本、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送交被异议人,并限制被异议人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复。被异议人逾期不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
如果没有异议抗辩怎么办?
对于商标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答复,不影响异议程序。但是,从异议的实践来看,如果商标申请人能够根据异议理由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将有助于商标局作出异议决定。细节决定成败,商标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使用,都要注意这些问题。更多详情请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商标被异议而选择不予答辩的,商标将直接进入异议程序,异议办公室审查员将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决定,明显有利于异议人。异议理由充分的,视为无效,不予注册。
商标异议抗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意见的唯一途径。抗辩不影响最终裁定结论,但商标申请人应当为自己的商标尽力而为。
异议抗辩应当注意什么?
1.关注
驳斥商标不相似时,将从商标的声音、形状、含义等方面加以说明;驳斥商品不相似时,将从商品本身来说明存在差异,特别是是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
2.突出优势
如果被异议人的商标具有一定的原创性,或者具有优先权,应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说明,这是被异议人提出异议的有力理由和论据。
在被申请人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在先权时,权利人是否主张保护自己在中国的权利更为重要,因为中国商标法规定了申请在先和注册在先的原则,在中国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
3.针对性强
辩方是逐条反驳反对者的理由,理由合理,依据充分。被反对者还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的辩护是基于事实,而不是捏造的。
4.按时答复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辩期限为被申请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逾期的答辩视为不答辩;答辩材料的补充不是无限的,因此如果答辩仍需补充材料,必须及时提交。
5.专业团队做专业的事情
异议抗辩需要由专业团队进行,有经验的机构安排专人撰写案情,完成异议抗辩程序。代理机构应当反驳异议,并通过答辩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使其申请的商标尽可能得到注册。
如果商标被别人异议,我们该怎么办?
当商标被他人异议时,申请人无需惊慌,并根据反对理由逐一分析分解。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地说,只要观点明确,就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商标异议只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的补充,但并不意味着商标局实质审查全错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因此,当商标遭到异议时,广大企业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餐厅在街道上十分常见,不管是以什么形式出现的,大小有不同,但经营的目的都相同,就是为人们提供食物的地方。因为时代的发展加快,很多人很少有时间自己做饭,至少一日三餐无法全部都亲力亲为,所以这时候餐厅就是一个好的选择。关于餐厅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怎么选择呢?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能够明确,餐厅商标所在的类别涉及的是第43类 - 430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 自助餐厅430025, 餐厅430027。餐厅可以说是在街道上面随处可见,但是还是有很多的选择等待着人们建立新的餐厅。
陕西商标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申请人需要规范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而商标说明是指申请人对自己的商标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当然这并不是必填项,如果申请人没有说明的必要也可以不填,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商标说明仍旧有填写的必要,甚至还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首先商标说明的填写如果商标是外文或其他非汉字文字商标,应当在商标说明一栏中说明是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商标在审核时,审查员可能会按照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也可能会直接当成无含义解释,这种时候商标核准的成功率就有所改变了。
如果商标的字体是特殊字体或是包含了特殊字体的,应当加以文字描述,否则在审核时可能会将其归类为图形商标。还有,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如果企业的商标中包含了通用名称,那么可以在商标说明一栏中说明要放弃这部分的商标注册权。
关于商标的三维立体形式,如果是以三维立体的标志来申请注册商标,必须要在说明一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最好可以将三维形状的视图图样一并提交并详细说明。说了三维那么声音商标也可以进行说明,如果要申请声音商标,就要说明声音方式以及特色。
另外还有颜色商标,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要确认自己申请的商标是彩色商标还是黑白商标,如果是彩色的商标,商标颜色以及后期使用就已经被规定了不能改变,要标注文字说明,并且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如果没有标明,将会以申请时的商标图样实际采用的颜色为准。
所以关于商标注册,必要的时候商标说明也是决定商标是否能够核准的因素之一,而填写商标注册也不会花费很多的时间以及精力,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帮助那就更不用担心这些细枝末节,因此填写商标说明很有必要。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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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698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辽宁)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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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阳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 024-83961720 |
2 | 大连受理窗口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B区 | 0411-65850198 |
3 | 鞍山受理窗口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1号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412-2206153 |
4 | 丹东受理窗口 | 辽宁省丹东市新城区金河大街199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0415-2178100 |
5 | 锦州受理窗口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2号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 | 0416-2601812 |
6 | 营口受理窗口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市场局窗口 | 0417-2666418 |
7 | 辽宁朝阳受理窗口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2号辽宁省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421-96315-2411 |
8 | 盘锦受理窗口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0427-6693922 |
9 | 沈抚新区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商标受理窗口) | 024-58065032 |
10 | 沈阳自贸区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二层浑南会客厅 | 024-83777430 |
11 | 大连高新区受理窗口 |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街1号行政服务中心 | 0411-84790903 |
12 | 大连金普新区受理窗口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9号 | 0411-39271005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5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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