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百科

「沐浴露品牌转让」成都面粉商标在实际中怎样面对商标撤三问题?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06 08:11:2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的使用证据首先要符合几点要求:证据上必须要有注册商标的标志;要显示注册商标的使用者;证据必须是用于商标被核定注册的商品范围上;以及证据必须是在连续三年中产生的,即该商标被申请撤销的前三年中的使用情况。

一、沐浴露品牌转让

  商标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外在形象载体,是企业在同类商品竞争中有力的武器。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有这样的一句话,“商标是品牌最直接的体现,品牌发展中,它是无声的推销员。”足可见品牌的价值,对于企业来说,品牌转让刻不容缓。那么,沐浴露品牌转让属于第几类?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查询商标分类百科可知沐浴露属于以下商标类别:

  第3类日化用品、洗护、香料

  【0309】动物用化妆品

  030242动物用沐浴露(不含药物的清洁制剂)030196宠物用沐浴露(不含药物的清洁制剂)

  【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沐浴乳沐浴油030175非医用沐浴盐化妆用沐浴油浴珠(珠状沐浴剂)

  注:接下来是企业好帮手的沐浴露商标推荐:【蒂凡蔻,TILLANY NICLOLE】

  商标编号: 3-A1299

  所属类别: 03化妆日用

  专用期限: 2018-08-28 / 2028-08-27

  类似群组: 0301,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308

  注册范围: 洗面奶,清洁制剂,抛光制剂,研磨剂,香精油,化妆品,香水,牙膏,香,口红

  好产品要有好商标!不要杂牌,只要品牌,选择企业好帮手,辅助您打造品牌梦。

  如需购买沐浴露商标或转让沐浴露商标,欢迎您登陆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将一对一为您服务。如果您有商标这方面的需求,可以联系我们!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第一家登上央视的商标转让平台,拥有17年的商标转让经验,用最认真负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服务。

二、成都面粉商标在实际中怎样面对商标撤三问题?

  面粉是一种由小麦磨成的粉状物,其可以制成很多类型的食物,在全国各地都被广为应用。因为是作为主食之一的存在,所以尽管市场再怎么变化,对面粉的需求也不会有很大的波动。关于面粉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怎么选择呢?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面粉商标所在的类别是第30类 - 3008-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 面粉300063。这是面粉的主要类别,此外还有相关的类别分别是第31类 - 4008-食物、饮料加工服务 - 面粉加工400044。

  成都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是如何应对商标撤三问题的呢?很多时候商标使用的不多,而且自身的商标被他人看中之后,就会面临他人对自己的商标进行的三年不使用撤销的方式,将商标无效掉。企业可以应对这样的商标撤三,只要有足够的证据。

  只要商标权人在这三年中有使用过商标,那么就可以提交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发票、广告宣传等,当然,只有在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中产生的使用证据才具有证明力。

  商标的使用证据首先要符合几点要求:证据上必须要有注册商标的标志;要显示注册商标的使用者;证据必须是用于商标被核定注册的商品范围上;以及证据必须是在连续三年中产生的,即该商标被申请撤销的前三年中的使用情况。

  当然还有一种证明商标在这三年使用的证据的就是该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过,那么可以收集被许可人的使用材料,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人的使用,但是必须要明确反映出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是许可使用的关系。

  假设上面所讲述的证据都没办法实现,商标也确实在三年之中没有使用过,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商标注册企业有正当理由的话,该撤销申请也不成立。所以商标权人可以拿出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结合实际如果真的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商标仍旧有效。

  商标撤三的原因就是商标没有在市场中实际使用,所以在注册完成之后才会建议注册人尽快将商标投入使用,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商标撤三等问题,后续也可以将全部的精力放在商标经营之上,更好的发展自己的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6989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上海)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黄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139号 021-63846699-209
2 上海静安受理窗口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09号 021-56657070转212
3 徐汇受理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 021-24092222
4 上海长宁受理窗口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81号 021-62122532
5 杨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杨浦区怀德路600号一楼2号3号窗口 021-25031004
6 上海金山受理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8342号4号楼 021-67263050
7 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 021-33868690
8 奉贤受理窗口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东方美谷18号楼三楼 021-6713032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526人。

  • 上一篇:「如何确定转让商标的价值」家电商标保护企业的做法可以怎么来?
  • 下一篇:「没有商标的商店是假的吗」商标转让应该注意哪些地方?
  • 相关文章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