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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商标转让材料及价格」保健品商标交易转让怎么进行?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10 08:13:3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在河北商标转让材料及价格

  我国企业商标品牌价值不断增长,品牌引领经济发展作用更加凸显。那么如果想在河北快速拥有一个商标的话,商标转让就是一个最快捷的办法。

  那么在河北商标转让需要哪些材料呢?商标转让价格又是多少呢?

  我们一起和浙江企业好帮手的小编看一下吧。

  在河北商标转让材料如下:

  第一、您需提交转让申请资料,即《转让商标申请书》

  第二、需要转让人及受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第三、委托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需要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而且需要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转让的需要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经比对后再退还)

  第四、申请文件为外文的,需经翻译机构翻译为中文并签字盖章才有效

  在河北商标转让价格:

  第一、一般价格由商标的卖家所决定。

  第二、对于企业好帮手来说,一般都为两万以上的价格。商标的转让价格与它本身所产生的价值成正比。

  商标能给企业带来的价值越高,那么商标转让的价格就越高;反之,则相反。所以,一个商标的价格其实是有商标本身决定的,所以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尽最大的努力使自己的商标增值,对于企业来说也只一种不得多得的财富。

保健品商标交易转让怎么进行?需要注意什么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所以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在当今的社会中,也正在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那么在经营保健品之时选择的商标在第几类会比较合适呢?在商标分类中保健品的分类在第5类。

保健品商标交易转让中企业需要注意些什么要点呢?

  1、了解商标持有人信息

  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如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2、了解商标的注册状态

  主要看商标目前是否成功注册。如果交易的商标根本没有注册,或者者正在注册中,任何人都有机会使用该商标,甚至会被他人先注册下来,这样就会影响自己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这样的商标没有交易的价值。

  3、了解商标的注册时间

  了解商标注册时间主要需要注意两个时间点。

  第一个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如果商标注册已经快要到期了,相关交易方要督促商标注册人在交易前去完成续展手续以免损害自己的商业权益。

  第二个是三年。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在遇到这种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时,需要看有没有人对其提出撤三的申请。另外在拿到这类商标之后需要尽快投入使用。

  4、了解商标在何地有效

  商标权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境内有效,在美国注册的商标只在美国境内有效。因此在购买商标特别是购买国际商标时,一定要看商标的注册地是不是自己的目标国家。

  5、了解商标是否有可能会变成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例如Aspirin(阿司匹林)、Escalator(自动扶梯)、Nylon(尼龙),这些原本都是著名企业的注册商标,后来都成为了相关产品的通用名称。

  6、了解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跨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等。

  如果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跨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等情况,虽然这些情况不会对你购买的商标的使用造成影响,但是这些情况无疑会在使用中对消费者带来混淆,因此,如果对品牌识别度要求比较严格,在购买商标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7、了解商标是否有许可给他人使用

  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8、了解商标是否存在质押的情况

  商标如果存在质押的情况,一旦该商标所担保的债务不能清偿,质押权人(债权人)有权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9、关于特殊类型的商标转让

  如果是购买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转让才能成功。

  10、关于商标的一并转让原则

  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

  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因此在购买这两类商标时需要将他的近似商标或联合商标一起购买下来,卖方想单独出售某个商标或者买方想单独购买某个商标都是不可以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06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云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昆明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690号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18号平台A座一楼107室 0871-65395926 0871-6539582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昭通受理窗口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市民之家”大厅一楼 0870-2833882 0870-2223630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曲靖受理窗口 云南省曲靖市三江大道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办公区 0874-313335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玉溪受理窗口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34号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玉溪商标受理窗口 0877-2014844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保山受理窗口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3楼A区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875-2169552
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普洱受理窗口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879-2122796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德宏州受理窗口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1号中缅友谊馆一楼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A1区 0692-2272726
8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临沧受理窗口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883-2122664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6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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