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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需要哪些手续」企业什么时候需要商标转让获取商标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12 12:46:5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一、商标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二、企业什么时候需要商标转让获取商标

  商标转让一般情况下都是自愿原则,企业自身想要注册商标或者商标转让获得商标都是取决于企业本身。但是有些情况下,企业不得不因为长远的发展和以后的规划而注册商标,其实或多或少企业注册商标都是为自己的企业着想,所以下面我们来看看企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商标转让获取商标呢?

  ①法律的硬性规定

  之前说的注册商标都是遵循自愿原则,但是有些特殊的商品法律规定必须要注册航商标,比如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这类的产品,如果没有商标,就不允许生产和销售,在此基础上还要持有国务院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生产文件,依法申请注册。

  ②入驻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近年来入驻的资格越来越严格,无论是想要入驻天猫、京东还是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都要注册商标才可以,一方面是为保证商品的质量,另一方面也服务了消费者体验,这更有效的对电商卖家形成了一定的束缚,规范其行为。

  ③升级驰名商标

  当自己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渐提升之后,为了以后着想会想着申请驰名商标,让大众更好的认知,但是申请驰名商标的前提就是在已经注册申请的商标上进行更进一步的申请,所以申请注册商标是前提;

  ④防止商标抢注

  在企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之时,就会相应的出现一些假冒的商品和商标,更有甚者会发生商标抢注问题,因为自己没注册商标,无法对自己的商品和商标进行保护,而且在他人商标抢注之后本企业就成了商标侵权的人所以不得不高价购买商标或者另外注册商标,之前所积累的企业知名度什么都会付诸东流。

  ⑤避免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在每一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都经历过,不同的是注册申请商标的企业可以正常维权,而未注册申请商标的企业其商标和商品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不能进行维权。

  所以在以上情况下注册商标十分有必要,上述情况因为生活中比比皆是,所以拿出来进行举例,凡是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碰到上述情况之前,就应该未雨绸缪,先注册商标维护自己的商标所有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10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江苏)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南京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292号江北新区市民中心二楼民生保障服务大厅E3、E4、E5窗口 025-58195935
2 无锡受理窗口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101室 0510-81001852
3 徐州受理窗口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科技金融广场附楼五楼 0516-87787768
4 常州受理窗口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3楼A13、A14窗口 0519-85588500
5 南通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濠东路15号 0513-85120302 0513-85128021
6 连云港受理窗口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2号4楼 0518-85825986
7 淮安受理窗口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87号 0517-89730963
8 泰州受理窗口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15号 0523-86882017
9 宿迁受理窗口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30号 0527-8435981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6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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