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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的意思是」同音不同字,商标撞车!注册早优势巨大!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27 17:47:0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注册下来之后放在那里连续三年停止使用那么会遇到商标撤三简称撤三,只要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一、商标撤三的意思是

  每个创业人士都会牵扯到注册商标,当然不注册商标购买商标也是可以的,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下来之后放在那里连续三年停止使用那么会遇到商标撤三简称撤三,只要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满三年,即可对其提出申请。该条款目的是为了提高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率,减少注册商标的空置浪费。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商标虽注册成功,但却一直不使用,已满三年,可对乙方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甲方提出申请后,乙方须在收到商标局的“撤三”受理通知书后的两个月内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否则乙方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被提出撤三怎么办

  很多客户说自己的商标被撤三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很无奈,自己一直在用商标怎么会,那么小编跟你透露个小知识,一旦遇到无缘无语在使用商标缺被他人撤销。不要紧张,不要怕。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并不意味着一定被撤销,如果您能在被提出撤三申请后,及时做好证据收集整理工作,您的商标还会继续有效,并能正常使用。

  只要我们提供的证据属实可靠,尽量能够相互映证,形成证据链,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商标有可能不被撤销。

二、同音不同字,商标撞车!注册早优势巨大!

  近日,一份商标驳回的公告引起了小编的注意!

  “毕哩巴啦”撞上“哔哩巴辣 ”,近似驳回!

  第30661763号“毕哩巴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1、申请商标“毕哩巴啦”与引证商标“哔哩巴辣 ”在文字构成及呼叫上相近,构成近似标识。

  2、“毕哩巴啦”与“哔哩巴辣 ”若共同使用在茶馆、养老院等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构成近似商标。

  综上,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虽然还不知道,近似商标的申请人是否会申请复审,不过今天我们先从时间、注册类目以及地区来分析这两枚上为何会撞车吧!

  为方便理解,我们先把第18520767号“哔哩巴辣 ”商标称为引证商标,第30661763号“毕哩巴啦”商标称为近似商标!

  第18520767号“哔哩巴辣 ”商标

  引证商标

  第30661763号“毕哩巴啦”商标

  近似商标

  1、时间方面

  引证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04日,初审公告为:2016年10月13日,注册公告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

  近似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18年5月03日。

  引证商标注册时间早于近似商标注册,这便是一个天然的巨大优势!

  中国商标法规定:以先申请为主,先到先得!

  2、注册类目

  引证商标注册了43类,其中小类目为:4301、4302、4303、4304。

  近似商标注册了43类,其中小类目为:4301、4302、4303、4304、4305。

  两枚商标的注册类目几乎相同,若真是争议起来,近似商标在这方面也没有优势!

  3、地区

  地区便是申请注册人的地址。

  引证商标申请人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

  近似商标申请人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

  虽说不远,但也不是很近!

  从以上三点来说,其中也比较引起争议的还是前两点,注册时间和注册类目。

  同时,如果引证商标在两年的时间内经过有效使用,并且在广东地区内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哔哩巴辣”的影响力扩展到汕头地区。

  那么注册地址,在商标审查局的眼中也会是个隐患。

  不过综上三点,最关键的还是时间的问题!

  注册晚了!商标就不是你的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3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北京朝阳受理窗口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010-84681512
2 丰台受理窗口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010-63458090
3 石景山受理窗口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一层大厅 010-88796120
4 通州受理窗口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号院1号楼一层商标受理窗口 010-60532520
5 顺义受理窗口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大厅一层B区 010-81460375
6 昌平受理窗口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31号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层大厅 010-69743319
7 大兴受理窗口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政务商事税务大厅 010-81299552
8 怀柔受理窗口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010-60684940
9 平谷受理窗口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2层 010-89985049
10 密云受理窗口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 010-69065282
11 延庆受理窗口 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010-69140544
1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1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厅) 010-8716237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8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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