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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标价值的认识」申请人必须清楚了解的商标获取方法有哪些?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01-11 10:10:45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是商品所特有的标志,而广大的消费者在进行商品的购买的时候,都是看中的一个商品的标志。这个时代,就是一个消费非常注重商品标志的时代。

一、对于商标价值的认识

  一般来说,企业在创业期间钱是最重要的,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为了让自己的商品获得更多人的认可,那前提你是需要拥有商标。

  商标是能让广大消费者认可的标识,这样才能够让商品更加卖出去。想要让自己的商品的到更多的人认可的话,就一定要有一个让更多的人明白的商标。

  对于商人来说,商标就是企业的文化精髓,也就是这个企业的关键所在地。只有企业拥有这个商标文化精髓后,才能够沿着自己正确的方向发展。

  商标是商品所特有的标志,而广大的消费者在进行商品的购买的时候,都是看中的一个商品的标志。这个时代,就是一个消费非常注重商品标志的时代。

  作为一个商人,想要让自己的商品获得更多的认可的话,那么就一定要有一个让广大的消费者认可的商标。

二、申请人必须清楚了解的商标获取方法有哪些?

  商标注册申请一直是许多初创企业的热门话题。毕竟,企业获得商标是为了鼓励自己的产品和形象。因此,许多企业选择商标注册或商标转让。申请人必须清楚了解的商标获取方法有哪些?

  首先,在确定商标转让或者商标注册的方式时,是自行申请还是委托代理?申请注册商标,建议委托商标局注册的代理机构办理。既然商标法规定中国人可以自己申请,为什么还有许多委托申请愿意支付额外的代理费?其原因是,要确保商标没有被他人注册,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近似查询”。如果准备期不专业或不细致,商标注册难免会出现错误和延误。委托专业机构可以帮助避免错误的风险。

  其次,在商标注册前,必须确定如何设计既符合有关规定又符合企业需要的商标。商标名称与公司核心名称尽可能一致,以促进市场的发展。在许多经济热点地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一个创建的商标名可能已经被他人注册了。因此,申请人需要进行广泛的近似调查,以确保没有其他人首先申请。商标应具有重要意义。他们不应使用产品的通用名称或产品或服务的一般描述。不得含有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内容。国家名称、政府及其办事机构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单位地名或者其他合法证明等,商标局对使用上述名称、标志或者注册商标的申请不予核准注册。此外,在其他人的同类商品服务中,不得使用与在先商标类似的商标。如果商标之间由于相似性而没有区别,就不可能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而且商标也是名义上的。这也反映了应用前近似查询的重要性。不要急于恶意注册知名商标。恶意的匆忙会导致他人的反对,而不被批准。即使您有幸注册,您也可能因他人发起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受到不利的法律后果。

  其次是商标注册的相关类别。我国将各种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并将其细分为若干子类。每一个商标必须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中注册。根据中国商标局的收费标准,一个商标申请注册一个大类(不超过10种产品),每种产品的收费超过官方收费。申请人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合理选择商品和服务类别;必要时,应当采取核心商标注册等各项保护措施。

  以上是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考虑的相关问题,包括商标注册时的商标设计,以及商标注册的类别,这些都是每个商标申请人需要了解的原因,无论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注册。如果您有关于商标注册的疑惑或困难,您可以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有关事项的委托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489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四川)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重庆江北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232办公室 023-67737255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成都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政务服务中心 028-69000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泸州受理窗口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2段10号1栋2楼 0830-8912560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德阳受理窗口 四川省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四楼 0838-2561036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南充受理窗口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817-2233820
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达州受理窗口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白庙社区龙马大道与玉泉街交界处号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115-116窗口 028-218003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雅安受理窗口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0835-2228996
8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青白江自贸区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8号现代物流大厦B区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28-83308339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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