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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如何将企业商标转让给自然人?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01-12 15:44:34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选择商标类别需要我们根据我们的产品进行选择,然后对商标进行分类。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选择自己的产品名称,而不是自己的食品类别,直接选择食品类别。这是非常不准确的,在45大类商标中,它是比较相似的。商标种类繁多,请注明产品名称或产品的详细通用名称。

一、个人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

  许多年前,商标注册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注册多个商标。然而,随着《商标法》的不断完善,个人注册商标也越来越复杂。那么,对个人商标的注册有什么要求呢?个人商标注册有点难?委托企业好帮手商标网办理,让您省事又省心!

  1.首先,由于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来帮助我们,我们需要自己对商标进行大致的查询,以了解是否有相似的商标或相同的商标。为避免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我们可以在商标局官网查询。

  2.选择商标类别需要我们根据我们的产品进行选择,然后对商标进行分类。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选择自己的产品名称,而不是自己的食品类别,直接选择食品类别。这是非常不准确的,在45大类商标中,它是比较相似的。商标种类繁多,请注明产品名称或产品的详细通用名称。

  3.为了使商标注册工作更顺利地完成,需要提前准备好商标注册的有关资料。对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图样、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内容标准化和尺寸规范有严格的标准,可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网的专业商标顾问,或到商标局官网了解。

  4.前期工作完成后,可以选择最近的商标注册正式受理点,提交商标注册资料直至受理。

  5.信息提交后,可能出现限期更正的情况,即信息不完整,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然后回复正常的商标注册程序。

  6.商标审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所有的商标信息都将互相审查和核实。如果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7.商标公告期间,审查完毕后,商标局官网予以公告,其间将出现商标异议阶段。

  8.公告期满,发给《商标注册证》,办理商标注册。

二、如何将企业商标转让给自然人?

  如今,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申请商标。商标无用后,也可以转让商标。然而,我们通常看到的是,企业的商标转移到另一个企业,或者自然人之间的交易。企业商标转让给自然人的情况很少。

  在这个转让交易中不是很熟悉,所以今天企业好帮手商标网会向您介绍如何将企业商标转让给自然人?希望下面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作为商标的主要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依法取得商标使用权。企业商标可以转让给自然人,目前不允许转让。从商标注册的条件来看,商标必须由法人申请,商标的使用还需要法人的资格。由此可见,自然人既不能独立拥有商标使用权,也不能单独取得商标。因此,此时,如果您选择注册公司或个人帐户,您将具备法人资格,这样您就可以获得商标使用权。

  自然人申请公司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通过转让取得商标使用权。商标分为不同的商标,所以在商标的实际管理和使用中,除了关注商标的需要和自己的业务外,更重要的是法人是商标使用的基本资格,以及商标申请和转让的基本途径。企业将商标转让给自然人的可能性不大,但获得法人资格并不困难。个人企业也可以获得商标。由此可见,商标需要适当的产业和产品,才能充分发挥商标的使用权。

  为了取得商标使用权,必须取得自己的法人资格。这是因为在商标的有关规定中,自然人没有选择商标的权利,也没有资格申请商标。商标的使用必须以法人为主体。从网上支持商标交易管理和服务,购买商标,找到企业好帮手。这是一个三方平台,许多企业在选择申请商标或相关商标购买需求时,都可以选择提供帮助,从而获得商标使用权。

  目前,商标使用的资格和条件不支持自然人,这是一个有法律依据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申请企业商标,必须先取得法人资格。目前,选择商标转让平台、合法选择商标、取得商标使用权是一种非常方便的方式。而更多的个体企业可以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争取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也是追求商标使用权成功获得的途径。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我相信您可以大概了解到如何将企业商标转让给自然人。由于商标属于无形资产,在交易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为了保证转让的安全,我们建议我们去商标转让的正式平台。商标转让如有问题,欢迎您到企业好帮手商标网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5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海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海南受理窗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8号省知识产权局4楼408室 0898-6520305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海口受理窗口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南一楼第一受理大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0898-68583510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三亚受理窗口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9、30号窗口 0898-38860282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儋州受理窗口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D18栋政务服务中心 0898-23336801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琼海受理窗口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兴海北路质检大楼一楼登记大厅 0898-62920106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0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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