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商标法规定,专利同样有专利法律规定,同为知识产权之一,对于专利侵权想必大家都并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若侵犯专利权,需承担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赔偿专利人损失、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以下是几种常用的专利侵权取证方法,供参考。取证是最有利的法律证据,且看下面介绍。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5、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第一步就是同样以上5个途径取证,前天是你需要首先收集证据包括:
一、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二、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三、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和商标大不相同,具体的取证方法和方式本文就不多介绍了。使用专利和商标一样的,需要在使用中进行保护,否则的话申请专利下来也就失去了意义。
相信那些有商标转让经验的人都知道,我们在购买商标后需要到当地或附近的公证处提前办理商标公证,但由于商标市场刚刚兴起,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要进行商标转让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事实上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如果我们不办理相关的商标公证会造成什么后果?今天企业好帮手商标网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如果在处理商标转让时没有公证,会发生什么?
如果有过商标转让的经验的人都知道,一般来说,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来进行商标转让的办理的话,商标代理机构都是会去做商标公正的,之前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多余的收费项目,不是很理解,然而,有这样要求的商标代理才是正规的代理机构。主要原因是这样的,很多的商标代理其实都是随着我国进入互联网电商平台时候,随着大流进入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行业服务中来,都是看中了商标转让交易中能够获取到的巨大的利润,所以,哪怕我国现在已经拥有几千家商标代理机构,在专业性上,仍是有着很大的问题,目前我国做的毕竟好的商标代理机构其实也就是有那么十几家而已。
所以,很多并不是很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为了单纯的获取利益,不会过多的考虑商标受让人的感受,在几年之前我国出现过这么一个事件,就是很多的人在商标转让之后发现购买过来的商标有假的商标或是已经失效了的商标,之后想要去找所谓的商标代理机构却发现已经寻路无门了。由于商标转让在1-2个月的时间之内还没有接受到商标局的受理,所以给了他们充足的跑路时间。
从这个时间中其实就可以看出来,在商标转让之前,进行商标公证其实是很有必要的,商标公证是权威的机构,能够清楚的看到该商标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或是有效的注册商标,或是该商标的法定持有是否是该商标的交易人等等一系列信息。
所以商标转让之前的办理相关的公证会拥有这样的好处,对于办理商标转让的人来说,是能够有效的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的最简单和方便的方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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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767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山西)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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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原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D41号 | 0351-7230170 |
2 | 大同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大同市政务大厅三楼 | 0352-7982028 |
3 | 晋中受理窗口 | 山西省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大厅 | 0354-3969757 |
4 | 长治受理窗口 | 山西省长治市政务大厅二楼D15 | 0355-2052168 |
5 | 运城受理窗口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2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0359-2059206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2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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