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百科

「第13类商标交易」宁德帽子商标转让使用与注册的顺序应该怎样分配?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02-23 14:09:41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第13类商标交易是军火烟火商标交易。第13类商标交易包括烟花、防护喷雾。放烟火是中国民间古老的节日民俗活动。以火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起初,是专供贵族豪富争雄斗奢的消遣品,到了明、清,烟火制作技术有了新的发展,逐渐成为节日的礼品。

一、第13类商标交易

  第13类商标交易是军火烟火商标交易。第13类商标交易包括烟花、防护喷雾。放烟火是中国民间古老的节日民俗活动。以火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起初,是专供贵族豪富争雄斗奢的消遣品,到了明、清,烟火制作技术有了新的发展,逐渐成为节日的礼品。每逢春节、元宵节以及其它重大活动,都要施放烟火助兴。

  第13类商标交易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1301】- 火器,军火及子弹

  【1302】- 爆炸物

  【1303】- 烟火,爆竹

  【1304】- 个人防护用喷雾

  办理商标交易应注意以下三点:

  1、注册商标的转让,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

  第13类商标交易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13类商标交易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13类商标交易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小编第13类商标推荐:

  推荐:第13类商标交易

二、宁德帽子商标转让使用与注册的顺序应该怎样分配?

  帽子是保护头部的一种物品,其有很多的种类,有在夏天戴的遮阳帽、渔夫帽,也有在冬天戴的毛线帽、保暖帽等。有时候帽子也不是独立出现的,在冬季带帽子的外套显然更适合个人外出穿戴,所以帽子在商标领域属于哪一类呢?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网站所展示的结果,我们通过查询可以知道,帽子商标所属的类别为第25类 - 2501-衣物- 带兜帽的风雪大衣250143;2503-特种运动服装 - 游泳帽250124;2508-帽 - 贝雷帽250009,帽子(头戴)250012, 无沿便帽250024, 风帽(服装)250027等。

  那么宁德商标已经确定想要的之后,其商标的注册以及商标的使用该如何进行顺序的分配呢?众所周知商标注册的时间有很久,因为商标注册量的增加,商标注册难度越来越大,假设自己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根据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自己的商标将无法再进行注册,所以注册一定要赶早。

  先来说一下商标注册成功后有哪些益处,因为商标已经得到商标局的核准,企业拥有商标专用权,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就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注册人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另一方面自己的商标自己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不用担心造成商标侵权,而且还有利于品牌的发展,对于品牌的投入费用可以不用顾忌,害怕商标注册不成功而带来损失。此外,现在要想入驻天猫、快手等平台都需要注册商标,连商场里面的产品都需要固定的商标。

  不过这样的形式可能会因为注册时间比较久而错过商机,不能及时进入市场。也不能保证在注册过程中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如果商标顺利的话需要大概一年的时间,如果发生驳回或异议就会延长时间更久。

  再来说一下边注册边使用的情况。这与上面所说的情况可能有些许不同,好处是如果有同日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作为在先使用者可以获得申请资格。如果出现驳回,前期的商标使用证据可以提高商标复审通过率。遇到进入市场的好时机可以先用TM商标抢占先机。

  当然这种情况的弊端也少不了,比如,商标使用者还未拥有商标专用权,不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也不能阻止侵权者的使用。宣传推广费用不能投入太大,因为商标始终没有注册成功,还需要时间审核,假设审核未过需要更改,前期的宣传就变得不再适用。

  经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这两种无论是先注册成功在投入市场使用还是边注册边使用,其本质都有两面性,既有益处也有弊端,假设企业对于这两种都没办法接受,或许商标转让就可以了解一下,企业好帮手网站的海量商标也可以进行选择而后购买,节省了注册的一大部分精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803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呼和浩特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 0471-5332378
2 包头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建华南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0472-6862149
3 赤峰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 0476-8334678 0476-8838207
4 乌兰察布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1号楼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474-8249251
5 鄂尔多斯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兴泰商务广场T1-T2裙房政务服务中心4楼E404 0477-8582298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572人。

  • 上一篇:「国际商标注册的好处」临沂牛排商标转让的大价值取决于哪几点?
  • 下一篇:「商标怎么保护」杭州餐饮商标转让注册一个就可以吗?
  • 相关文章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