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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妆商标转让网」广东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03-05 09:49:3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彩妆主要指用于脸部、眼部、唇部的美容化妆品,包括粉底、蜜粉、口红、眼影、胭脂、睫毛膏等多种类型的产品,其主要作用是利用色彩变化,赋予皮肤色彩,修整肤色或加强眼、鼻部位的阴影,以增加立体感,从而使之更具魅力。

一、彩妆商标转让网

  彩妆主要指用于脸部、眼部、唇部的美容化妆品,包括粉底、蜜粉、口红、眼影、胭脂、睫毛膏等多种类型的产品,其主要作用是利用色彩变化,赋予皮肤色彩,修整肤色或加强眼、鼻部位的阴影,以增加立体感,从而使之更具魅力。同时,也可用于遮盖雀斑、伤痕、痣之类的皮肤缺陷。商标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外在形象载体,是企业在同类商品竞争中有力的武器。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有这样的一句话,“商标是品牌最直接的体现,品牌发展中,它是无声的推销员。”足可见商标的价值,对于企业来说,商标转让刻不容缓。那么,彩妆商标转让属于第几类?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查询商标分类百科可知彩妆属于以下商标类别:

  第3类-日化用品

  【0306】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装有化妆品的彩妆盒030221唇彩

  C030056:胭脂

  C030057:眼影膏

  030018:口红

  030065化妆品030177减肥用化妆品030237草本化妆品030016洗澡用化妆品030064成套化妆品030078化妆品清洗剂030131眉毛化妆品030171晒黑制剂(化妆品)030162防汗剂(化妆品)装有化妆品的彩妆盒

  注:接下来是企业好帮手的彩妆商标推荐:【ABADIANA】

  商标编号: 3-A961

  所属类别: 03化妆日用

  专用期限: 2018-06-28 / 2028-06-27

  类似群组: 0308,0305,0306,0301,0302,0304,0307

  注册范围: 香,香精油,化妆品,洗面奶,厕所清洗剂,研磨纸,美容面膜,牙膏,洗衣粉,染发剂

  好产品要有好商标!不要杂牌,只要品牌,选择企业好帮手,辅助您打造品牌梦。

  如需购买彩妆商标或转让彩妆商标,欢迎您登陆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将一对一为您服务。如果您有商标这方面的需求,可以联系我们!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第一家登上央视的商标转让平台,拥有18年的商标转让经验,用最认真负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服务。

二、广东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通过将自己已经核准的商标以有偿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的一种方式。商标转让需要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准备相关的手续在商标局通过核准,之后商标局就能够发布公告,商标受让人真正开始拥有商标的所有权。

  那么商标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方面呢?

  ①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而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非表明商标转让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假如转让人与受让人口头约定转让某一商标,而此转让均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认为上述商标转让行为有效。

  ②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商标转让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形式合法),依法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合同生效与否为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够取得法律所认可的效力。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一般情况下,商标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立即生效,除非商标转让合同当事人针对合同生效设置其它的条件或者期限。

  另外,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 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 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 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 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应当是,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是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前提,但是反过来讲,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808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天津滨海新区受理窗口 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022-66387907
2 天津和平受理窗口 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147号 022-85611525
3 天津南开受理窗口 天津市南开区青年路245号增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6室 022-87726106
4 天津北辰受理窗口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 022-26913968
5 天津宝坻受理窗口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14室) 022-82660200
6 天津静海受理窗口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022-68608623 022-28943843
7 天津自贸区受理窗口 天津市空港经济西三道166号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商事经贸大厅35、36窗口 022-84907948 022-24896040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6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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