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可以完成很多事情。你可以想象互联网基本上可以做到大部分事情,这也是互联网能够蓬勃发展的原因之一。就商标而言,商标能在网上可靠地交易吗?这样的网站可信吗?
事实上,一个网站的可信度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到验证。同时,在网络上进行商标交易对于所有权问题是可行的。现在相当一部分企业用户通过互联网选择和购买商标。互联网的便利性使得许多用户甚至不必看到商标的另一面就可以完成商标交易。
互联网上的商标代理机构也有选择标准,首先,最好不要选择没有成功案例的公司或活动很少的公司。未经商标局授权,此类商标代理机构很可能是空壳公司。最好在网站上看到有公司注册信息的商标代理机构,同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公司商标代理。只有核实注册信息,我们才能确保一切正常。
网上商标交易
网上商标交易的商标转让流程与一般商标交易流程相同:
1、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确认交易双方的定位,拟定并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转让人应当对商标进行公证;
3、转让申请人已备齐申请文件;
4、转让申请人应当将签署或者盖章的文件送交商标代理机构;
5、商标代理机构将文件发给商标受让人;
6、受让人在补遗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商标代理机构。
7、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并支付转让费。
8、商标局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9、商标局经审查批准,公告后颁发《注册商标核准转让证书》。
在商标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和受让人只需发送一次文件和补充信息,其余的可以移交给相关商标代理机构。网上商标交易很省力,但必须做公证。同时,所选代理公司的资质也要明确,否则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商标转让代理详情请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商标转让指的是转让人通过将自己的商标所有权以有偿的方式过渡给受让人的一个过程。在商标局核准其递交的商标转让申请之后,受让人将拥有转让的商标的所有权,可以正式将该商标投入到市场中使用。而一般在商标转让的前后,转让双方有哪些义务是需要遵守的呢?
①平等自愿
转让双方在转让的过程中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从选择商标到签订协议以及递交申请。双方在遇到什么无法协商一致的问题时,也可以深入交流解决问题。
②商品质量与服务
在受让方获得商标的所有权之后,其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之前商标下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应该相当,不能用转让的商标来为自己伪劣的商品销售做掩饰。
③诚实守信
在商标转让之前,商标已经有许可给第三方的,应该如实告知受让人,或者在合同上注明,让受让人知道有这件事的存在。而如果已经接受这个设定,转让人需要保证被许可人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达到商标的标准,否则将会对商标声誉造成一定的损失。
④合法使用
转让人将自己的商标转让给受让人之后,不得再使用转让的商标在市场中进行交易,除非在合同中有表明可以继续使用该转让商标,否则将被视为商标侵权而遭到起诉。
⑤守法协商
当双方关于转让合同的内容引起争议的时候,双打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因此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双方都应该遵守以上的义务,这是促成商标转让的有效催化剂,因为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双方之间建立了信任,商标转让更加顺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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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809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山西)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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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原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D41号 | 0351-7230170 |
2 | 大同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大同市政务大厅三楼 | 0352-7982028 |
3 | 晋中受理窗口 | 山西省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大厅 | 0354-3969757 |
4 | 长治受理窗口 | 山西省长治市政务大厅二楼D15 | 0355-2052168 |
5 | 运城受理窗口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2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0359-2059206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6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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