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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能随便盖吗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12-02 11:29:0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新式样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现使用的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发票专用章盖在了白纸上,就是证明你们没给对方开具发票呗。对方拿着它,到发票管理的税务机关举报,就是证据。然后,税务机关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对你进行处罚,同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如果不确定对方的身份,建议还是不要将发票专用章盖在白纸上,将把柄赚在别人手里了。

  发票是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而且发票上不允许既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票上只允许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不清晰,或者加墨多了,字都成一团了,根本认不出是哪家单位,可以在边上加盖个清晰的发票专用章,又或者直接作废(跨月冲红字)。

拓展资料: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也就是说2011年2月1日前发票专用章只能是用旧式样的;自2011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段时间区间范围内,新式样发票专用章与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并存使用。但从2012年1月1日起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就全部退出使用。所以,你原来使用的财务专用章是旧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其中之一,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之前使用,收票单位可以接受,到2012年1月1日起再用旧式样发票专用章,收票单位也就有权拒绝接受,税务部门也会将其视为废票。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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