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开的,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行业开的发票,就是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有了不动产发票,可以说明已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收。
2007年2月15日启用,从 3月1日起 ,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含预收款)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广,不动产发票正式停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1、房产交易是商品买卖的一种,和其他商品买卖一样,需要开具发票。
2、因为房产交易需缴纳一定的税,发票金额即是计税的基础。
3、房产交易往往是个人间进行的,个人无法自己开具发票,因此由税务部门代开。
4、不动产发票也是以后该房再次交易时所必需的凭证之一。
一、启用时间
2007年2月15日启用,从 3月1日起 ,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含预收款)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
二、发票分类
《不动产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销售不动产发票(自开)》(以下简称不动产自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以下简称不动产代开发票)两种。不动产自开发票由符合购票条件的纳税人领购和开具;不动产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得代开《不动产发票》。
三、发票联次
《不动产发票》为电脑板四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第二联办证联(房管部门留存),第三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第四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不动产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四、票面有关内容及开票说明
(一)纳税人自开发票
1、“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 “密码区”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采用税控前不必填写)。
2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指收付款方证件号码。
3 、“不动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6 〕 128 号)的要求进行项目登记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未进行项目登记的暂为空)。
4 、“销售的不动产楼牌号” 填写销售的不动产的具体街道、栋号、门牌号。
5 、“面积”指根据购房合同规定计算房款的面积,可分为为“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两种,由开票方填选,如合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则选择“建筑面积”,如合同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款,则选择 “套内面积” 。
6 、“金额”填写本次收到的实际金额。
扩展资料:
1、《不动产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应使用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多联一次性开具,手工开具无效。
2、对符合购票条件,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开具《不动产发票》;对代开票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发票》、。
3、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合计金额”栏大写金额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必须收回已开出《不动产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在“发票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4、模板默认页面设置为A3纸张、纵向。将发票正向放入打印机即可。首次打印发票前请先用白纸进行打印测试,测试无误后再进行正式发票的打印。如打印机不支持A3纸,可使用自定义纸张,纸张大小为发票票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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