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食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食品发票属于商品零售发票归国税管,餐饮发票归地税管。而餐饮发票是餐饮业业专用发票。
通常情况下只有销售型企业(例如:超市)能够开具食品类型发票,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税率17%或者3%征收率),取得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餐饮企业才可以开具餐饮发票,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餐饮业5%),取得的为营业税发票。
扩展资料:
餐饮发票和食品发票的区别:
1、餐饮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餐饮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餐饮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餐饮发票。
2、餐饮发票的内容不同:
餐饮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餐饮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3、餐饮发票的作用不同:
专用餐饮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其他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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