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经购销双方协商,部分销货退回或给予折让,这个时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红冲原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一部分。
如果是其他信息或税率错误,则需要红冲原发票的全部。
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帐,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了。红冲就是以前做了一张错误的凭证,就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就可以把原凭证冲了,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就可以了。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已经抵扣的,发生退货或者开具错误等情况,应当由购买方发起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待国税局审核通过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红票规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销售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红字冲回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综上所述,已抵扣红字发票冲销是不可以部分冲销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