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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采暖费发生的滞纳金能否取得发票?国家规定取暖费晚交有滞纳金吗?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3-21 15:42:42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

补交采暖费发生的滞纳金,能否取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向购买方收取的滞纳金应该按照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并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各地政策不同,以北京市为例,逾期不缴纳供暖费需要交纳滞纳金。

  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规定:

  第十四条 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决。

  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

扩展资料:

  北京市欠供暖费拟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11月15日零时,北京市将正式启动供暖。供暖从11月15日持续到明年3月15日。北京市将按照逢5测温的标准,每月5日、15日、25日启动大规模的入户测温工作,确保居民室温达标。

  北京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与社会征信体系机构积极磋商,恶意拖欠供暖费的行为将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北京热力集团东城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拖欠供暖费的行为,热力集团主要采取督促的办法促其缴费。恶意欠费,将会被起诉至法院。

  目前,法律诉讼中,一些恶意欠费用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据有关规定,这些“老赖”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在融资信贷、商业经营、乘坐飞机和高铁等方面受到限制。

  热力集团还准备与银行等社会征信体系机构合作,将欠缴供暖费的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恶意欠缴供暖费的用户在办理房贷、车贷时将受到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有望很快正式实施。

  北京市供暖费收取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这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记者了解到,除了拟计划实施的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此前北京市还采取过收取滞纳金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每年10月31日前不缴供暖费,将按日收取滞纳金。

  据悉,本次采暖季前,热力集团已发放90万张“北京热力用户资料信息卡”,每张卡片有12位编码,市民可利用该卡通过支付宝、电子银行缴纳供暖费。

  用户通过支付宝、电子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时,直接输入编码或者扫描条码就可缴费,更加方便。市民如果需要供暖费发票,可到热力营业网点索取。

  此外,记者了解到,从11月初开始,供暖主管部门首次面对面约谈了170余家往年投诉率高的供暖企业。

  目前,市供热办已向各区县下发通知,要求区县供热办、供暖企业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公布报修电话。各区县的供热主管部门要根据供暖热线投诉情况,督促供热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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