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税务代办 > 税务信息

外出务工证明应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出具?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02 08:34:0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我单位在外省有工程,企业所得税在本市国税局缴纳,外出务工证明均由本市国税局出具。但劳务发生地税务局提出必须由本市地税局出具证明。请问,外出务工证明到底应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出具,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

  1.外出务工证明格式

  证 明

  兹有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XXX,男,现年XX岁,汉族,XX文化,农民。XXX在家务农期间无违法乱纪行为,为人和善,做事勤劳,现在本人要求外出务工,我们支持。相关单位若需招聘人员,大可放心录用。特此证明。

  证明人:XX省XX县XX镇XX村(再加盖公章即可)

  XXXX年XX月XX日

  2.外出务工证明样本

  外出务工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职工,劳动合同存续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我单位向社保办申报、缴纳。我单位同意该同志外出务工。

  特此证明。

  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盖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3.外出务工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职工,劳动合同存续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我单位向社保办申报、缴纳。我单位同意该同志外出务工。

  特此证明。

  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盖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上一篇:农户取得小额贷款利息可否享受税收优惠?哪些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 下一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按照据实方式申报纳税的条件是什么?
  • 相关文章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