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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常识信息:销售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是否免缴增值税?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02 15:51:1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拓展内容:

  “营改增”税收优惠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

  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

  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不属于农产品,应按适用税率征税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

  1、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4、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5、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的优,缺点:

  1、优点: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2、缺点:增值税是向最终消费者征收的,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的增长,进而抑制经济的长期均衡收入,增加了个人的税收负担,挤出了消费和投资,而增大了GDP中政府购买的部分,使政府购买在其中占有过大的比例,不利于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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